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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省乡村振兴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省乡村振兴局机关职能、领导及分工、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省乡村振兴局领导出席的重要政务活动、重要会议;

        3.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公布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解读;我省乡村振兴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专项规划、相关政策措施及解读;

        4.省乡村振兴局重要事项公示、重大决策听证、重点工作通报;

        5.系统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人员选聘等人事管理情况;

        6.我省乡村振兴统计信息;

        7.乡村振兴工作简报;

        8.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网站年度报表;

        9.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的省级新闻发布会或主办的部门新闻发布会;

        10.省乡村振兴局系统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11.政务服务云南政务服务网 (bjbcsz.com));

        12.省乡村振兴局自行采购信息;

        13.相关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14.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信息;

        15.权责清单

        1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云南省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如下:

        1.云南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http://ynxczx.bjbcsz.com/f);

        2.“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微信公众号;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650100

        联系电话:0871-65558035(传真)

        联系邮箱:ynfpxcc@163.com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云南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云南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在线填写《省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5.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的,邮件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举报、投诉、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请进入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网站“互动交流”栏目,选择公众咨询或厅长信箱进行反映。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宣传信息处负责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6号云南省乡村振兴局1304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100

        联系电话:0871-65558035(传真)

        联系邮箱:ynfpxcc@163.com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宣传信息处负责接收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

        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6号云南省乡村振兴局1304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100

        联系电话:0871-65558035(传真)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一: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

        附件二: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