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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反响·评论

        优化环境 提振信心 激发活力 助力发展 我省市场主体实现量质齐增

        截至11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达到483.51万户,同比增长19.62%
        来源:云南日报 2022-12-10 09:36:31 【字体:

        12月9日,记者从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随着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各类市场主体在滇投资兴业信心不断增强,截至11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达到483.51万户,较2021年底净增72.54万户,同比增长19.62%,实有企业数突破百万大关,达101.14万户,增长了14万户,是“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量的两倍,实有“四上”企业18171户,同比增长13.36%,市场主体量质齐增。

        今年,我省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制定了《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印发了《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市场化导向、坚持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监管机制创新,持续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围绕营商环境各领域改革出台一批政策举措、形成一批有效经验,审批流程不断优化、办事效率大幅提升、监管执法持续规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21家省级部门组成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截至11月30日,1260个省级储备重大项目开工率已达90.87%,累计完成投资4029.06亿元。

        围绕市场准入准营、全程网办、简易退出等关键环节,提升商事主体准入退出便利度,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出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扩大“一业一证”、“一照多址”等改革试点范围,全面落实“非禁即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编制印发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坚持监管“无处不在”、“无事不扰”协同发力,将监管执法行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同时,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等6个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走访服务企业和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从招商引资到项目落地再到建成投产,全过程全链条提供“保姆式”暖心服务。打造提升线上线下两个门户,建设政务服务全省一张网,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全程网办率达70%。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提振信心、激发活力、助力发展,10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从5个方面明确23项任务49条具体措施,充分考虑我省营商环境现状、发展水平及发展空间的差异性,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目标。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同时,文件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举措、明确时限、责任到人,积极运用改革创新办法,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

        目前,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依然较多。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查找营商环境存在的堵点痛点和卡点,着力破除各领域体制机制障碍,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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