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官网发布《云南省实施招大引强专项行动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通过10项措施,切实提高全省招商引资质量,加快推进产业强省建设,助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若干措施》明确,将围绕重点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每年引进10亿元以上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支撑能力强、财税贡献大、吸纳就业多的优质产业类项目100个以上,其中新材料、绿色能源产业项目各10个以上,现代物流、文旅康养、出口导向型产业项目各9个以上,先进制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各8个以上,铝材深加工、硅材深加工产业项目各5个以上。
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及行业龙头企业,聚焦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关键环节,力争每年引进加工能力强、辐射带动广、集群效应大的“链主”企业不少于20家。鼓励大型中央企业在云南新设立一级子公司,并鼓励有条件的州、市研究制定吸引总部经济的政策,力争每年引进优质总部企业不少于20家。
按照“1+1+1+1”模式,即“一个产业+一个产业招商方案+一个人才招引方案+一套产业支持政策”,强化省级部门带头招商,由省投资促进局牵头制定各重点产业招商方案,针对重点目标企业开展精准招商,推动重大招商项目落地。由各省级重点产业牵头部门制定有关重点产业配套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州、市及园区的指导,引导重点产业项目在全省范围内科学合理布局。强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双招双引”工作机制,力争引进一批领军企业、集聚一批优秀人才、落地一批重大项目、带动一批产业发展。
加强招大引强要素和服务保障。对特别重大的产业项目,按照“一企一策”进行扶持,支持产业链主导企业以商招商,落实云南省以商招商分级奖励制度。建立项目服务保障机制,确保每个招大引强项目“专人盯”、“专班促”,强化企业代办服务,实行函告审核、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做好项目动态服务、管理和跟踪督办。
《若干措施》指出,要建立招大引强项目库和目标企业库,建立重大招商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省、州市、县三级联动及信息联通,对入库项目实施重点跟踪、重点督导、重点调度、重点服务,形成工作合力。针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及行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和优质总部企业,建立重要目标企业库。
在风险防范和考核激励方面,要制定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及重大项目管理有关办法,建立重大招商项目集体决策、事前评估、项目流转等工作机制,规范州、市、县、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行为,加强对投资合作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和重大优惠政策的监管。将招大引强纳入招商引资考核体系,从2023年起统筹安排资金,对上一年度招商引资成效显着的州、市给予招大引强激励经费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