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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22-12-29 19:54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云南省2021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目 录

        综 述 1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3

        1.1 全省水土流失 3

        1.2 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4

        1.3 六大流域水土流失 7

        1.4 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 10

        1.5 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20

        1.6 重点区域水土流失 22

        1.7 全省水土保持率 23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7

        2.1 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27

        2.2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8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30

        3.1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30

        3.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30

        3.3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30

        3.4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31

        3.5 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32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35

        4.1 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35

        4.2 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35

        4.3 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40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与文件 42

        5.1 年度水土保持重要事件 42

        5.2 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文件 44

        附录 云南省2021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表 47

        综 述

        2021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新发展阶段水土保持工作新要求,锐意进取,扎实苦干,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为“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推动云南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科学推进。在各级政府、各部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577.89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84.22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763.48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943.86平方公里,种草314.64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623.06平方公里,其他措施1448.62平方公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1014万吨,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水土保持效益明显。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面加强。全省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依法严格管控人为水土流失。全省共完成违法项目查处316个,立案97起,结案72起,罚款1217.76万元。不断强化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全省依法依规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996个,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0487.78万元,完成3736个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收到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报备材料2124个,完成69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工作。

        水土保持监测全力推进。持续开展云南省2021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监测成果显示,全省水土流失面积9.93万平方公里,比2020年减少1330.14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强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全省44个监测站点正常运行,依托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监测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监测“三色评价”等各项管理制度。

        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能力显着增强。常态化开展水利部组织1次、省级加密2次的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完成4033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规违法项目984个。依托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完成全省新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意见、监测总结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

        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和政策宣传深入开展。昆明市百草园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元谋县金雷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楚雄州双柏县、曲靖市马龙区、金沙江龙开口水电站5个项目(县)成功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园、工程)。在全省范围内,形式多样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在云南省水利厅机关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放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十周年等宣传视频;编印《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常见问题解答》《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资料汇编》向社会各界广泛发放。制作水土保持普法视频2个和系列普法宣传画面,在“七彩公交”频道、公交站台灯箱、商业中心大屏等渠道投放宣传画面,在地铁利用主题站厅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持续提升公众水土保持法治意识。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1 全省水土流失

        2021年,据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显示,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9.93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39.40万平方公里的25.20%。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66250.11平方公里、13934.60平方公里、8765.33平方公里、6478.20平方公里、3857.94平方公里,分别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6.73%、14.03%、8.83%、6.52%、3.89%。

        2021年云南省各强度等级水土流失面积比例图

        云南省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1.2 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2021年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强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云南省2020年与2021年水土流失面积变化图

        2021年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较2020年减少1330.14平方公里,减幅1.32%。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减少863.74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减少262.00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减少120.82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减少61.00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减少22.58平方公里。

        1.3 六大流域水土流失

        (1)金沙江流域

        金沙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9546.33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112387.97平方公里的26.29%。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19480.48平方公里、5049.27平方公里、2681.08平方公里、1532.59平方公里、802.91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5.93%、17.09%、9.07%、5.19%、2.72%。

        (2)珠江流域

        珠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7208.80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58578.00平方公里的29.38%。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13502.55平方公里、2462.71平方公里、779.66平方公里、396.98平方公里、66.90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78.46%、14.31%、4.53%、2.31%、0.39%。

        (3)红河流域

        红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8645.11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74620.00平方公里的24.99%。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13952.02平方公里、1733.30平方公里、1014.35平方公里、1034.99平方公里、910.45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74.83%、9.30%、5.44%、5.55%、4.88%。

        (4)澜沧江流域

        澜沧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1359.98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95632.41平方公里的22.34%。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12853.02平方公里、2713.46平方公里、2520.37平方公里、1915.61平方公里、1357.52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0.17%、12.70%、11.80%、8.97%、6.36%。

        (5)怒江流域

        怒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8920.15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32727.82平方公里的27.26%。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3885.07平方公里、1623.51平方公里、1556.88平方公里、1369.92平方公里、484.77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43.56%、18.20%、17.45%、15.36%、5.43%。

        (6)伊洛瓦底江流域

        伊洛瓦底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3605.79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20082.80平方公里的17.95%。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2576.97平方公里、352.35平方公里、212.97平方公里、228.11平方公里、235.39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71.46%、9.77%、5.91%、6.33%、6.53%。

        云南省2021年六大流域土壤侵蚀现状图

        1.4 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

        2021年,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面积1306.92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7841平方公里的16.67%。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874.24平方公里、241.35平方公里、102.15平方公里、64.91平方公里、24.27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6.89%、18.47%、7.82%、4.97%、1.86%。

        滇池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洱海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抚仙湖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程海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泸沽湖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杞麓湖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星云湖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阳宗海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异龙湖流域2021年土壤侵蚀现状图

        1.5 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2021年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面积、强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2020年与2021年水土流失面积变化图

        2021年全省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面积较2020年减少20.13平方公里,减幅1.52%。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减少11.75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减少4.83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减少3.14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增加0.15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减少0.56平方公里。

        1.6 重点区域水土流失

        2021年,云南省赤水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056.33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2044.93平方公里的51.66%。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列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649.40平方公里、173.91平方公里、103.82平方公里、102.34平方公里、26.86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1.48%、16.46%、9.83%、9.69%、2.54%。

        云南省2021年赤水河流域土壤侵蚀现状图

        1.7 全省水土保持率

        根据云南省2021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9.93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为74.80%,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0.34%。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1 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2021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577.89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84.22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763.48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943.86平方公里,种草314.64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623.06平方公里,其他措施1448.62平方公里。

        2021年,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1014万吨,项目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2.2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21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41项,涉及全省16个州(市)41个县(市、区)41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22768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2平方公里。截至2021年12月底,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12.62平方公里,完成率108.6%。

        楚雄州牟定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经果林种植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德胜冲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保林

        楚雄州牟定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坡改梯工程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3.1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021年,云南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996个,其中,省级审批57个,州(市)级审批217个,县级审批3722个。设计水土保持投资2435834.55万元,设计防治责任范围61303.73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26034.77万立方米。

        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57个,其中,交通13个,能源7个,水利11个,矿产资源23个,其它3个。

        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审批生产建设项目各行业比例图

        3.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2021年,云南省共有2124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其中,省级114个,州(市)级271个,县级1739个。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694个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场复核工作。

        3.3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2021年,云南省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0487.78万元,其中,省级征收15710.92万元。

        国家高速公路网G8511昆磨高速小勐养至磨憨段

        3.4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2021年,云南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3736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其中,省级检查102个,按照“一项目一清单”形式向建设单位印发监督检查意见,并以“一州(市)一通知”的方式向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印发整改通知,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闭环销号。

        以省级挂牌督办的34起典型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为契机,从严打击违法行为,全省查处违法案件316个,立案97起,结案72起,罚款1217.76万元。

        滇中引水工程现场检查

        富源祥安煤矿现场检查

        3.5 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2021年,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全省新审批的3996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省级审批的317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报、10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意见、114个生产建设项目监测总结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

        2021年,全省落实遥感监管“核-认-查-改”全过程各环节,完成水利部统一组织一次和省级加密两次的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依托区域监管APP,共完成4033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规违法项目984个。

        2021年,按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要求,全面完成41个在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措施信息、施工准备、施工进度等各阶段信息录入、13个竣工验收项目抽查及5个在建项目核查工作。

        玉磨铁路尚岗2号隧道2号弃渣场

        玉磨铁路曼么2号隧道进口2号弃渣场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4.1 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2021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全面完成云南省2021年度全省39.40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聚焦重点区域,完成了2020年度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整理,开展了2021年六大流域、九大高原湖泊及赤水河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面落实省统管、州(市)监管、县主管的监测站点分级管理责任体系,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4.2 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4.3 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云南省大姚县鲁村监测点、晋宁区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21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与文件

        5.1 年度水土保持重要事件

        (1)2021年2月4日,云南省水利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林草局完成云南省2021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自评工作,并报送省人民政府。

        (2)2021年2月2日、2021年4月29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复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再次确认省级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并报送分阶段目标值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按照水利部要求认真开展云南省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和云南省水土保持率分阶段目标值市县级分解工作。

        (3)2021年2月19日至7月15日,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规定,云南省水利厅将14家单位列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

        (4)2021年3月,云南省水利厅积极筹划、统一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十周年纪念活动。

        (5)2021年3月17日,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水保总站”)现场指导弥勒市雨补水土保持监测站建设管理工作。

        (6)2021年3月23日至24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联合云南省水利厅及有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云南省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2021年3月30日至4月16日,水保总站对文山、大理、丽江3个州(市)的7个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进行汛前运行管理及安全生产检查。

        (8)2021年3月31日,水利部召开全国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云南省水利厅有关处室和水保总站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9)2021年4月7日至11月26日,云南省水利厅对全省16个州(市)102个项目开展2021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0)2021年4月27日至6月21日,云南省水利厅对临沧、文山、大理、玉溪、昭通5个州(市)开展2020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履职督查。

        (11)2021年6月9日至10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对昆明、玉溪2个州(市)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现场调研。

        (12)2021年6月10日,云南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对34起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对34起典型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进行省级挂牌督办。

        (13)2021年7月6日,云南省水利厅在昆明召开2021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全省16个州(市)水利部门分管领导和水土保持科(办)负责人,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水保总站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14)2021年7月27日至29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云南省香格里拉市桑那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站和大理市洱海流域梅溪水土保持监测站设施运行情况、监测数据采集及成果整编情况、监测成果应用情况进行现场调研。

        (15)2021年7月28日,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和水保总站开展2021年水土保持遥感监管视频培训工作,各州(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负责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的技术人员参加了此次视频培训。

        (16)2021年7月7日至8日,云南省水利厅在昆明举办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监管培训班,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水保总站、16个州(市)及128个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相关同志近160人参加此次培训。

        (17)2021年8月31日,云南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土保持监管工作视频会,切实加大全省水土保持监管力度。

        (18)2021年9月23日,云南省水利厅参加水利部在山西召开的水土保持重点工作推进会。

        (19)2021年9月26日,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规定,云南省水利厅将1家单位列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黑名单”。

        (20)2021年10月8日至12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云南省开展2021年度水土保持监管履职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检查工作。

        (21)2021年10月9日,云南省水利厅参加水利部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的水土保持工作局(处)长及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水保工作座谈会。

        (22)2021年12月17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在成都召开,和良辉副省长代表云南省作交流发言。

        (23)2021年12月27日,云南省水利厅在厅门户网站上公示了2021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

        5.2 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文件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1〕77号,2021年3月25日)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1〕143号,2021年5月10日)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1〕162号,2021年5月25日)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21〕171号,2021年6月2日)

        (5)《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技术指南的通知》(水保监〔2021〕45号,2021年7月1日)

        (6)《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遥感解译和专题信息提取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水保监〔2021〕47号,2021年7月9日)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2016-2020年度评估结果的函》(办水保函〔2021〕773号,2021年8月27日)

        (8)《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建立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台账的通知》(水保监便字〔2021〕9号,2021年10月21日)

        (9)《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复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水保监〔2021〕64号,2021年10月21日)

        (10)《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21〕943号,2021年10月25日)

        (11)《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指导意见》(水保〔2021〕381号,2021年12月15日)

        (12)《水利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的通知》(水保〔2021〕396号,2021年12月22日)

        (1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办水保〔2021〕392号,2021年12月30日)

        (1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履职情况督查的通知》(云水保〔2021〕4号,2021年1月19日)

        (15)《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度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水保〔2021〕5号,2021年2月7日)

        (16)《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标的通知》(云水保〔2021〕11号,2021年2月18日)

        (17)《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随机抽查的通知》(云水保〔2021〕12号,2021年3月15日)

        (18)《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厅工程投资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验收工作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1〕32号,2021年5月17日)

        (19)《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对34起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云水保〔2021〕35号,2021年6月10日)

        (20)《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1年云南省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1〕45号,2021年8月27日)

        (21)《云南省水利厅关于督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1〕46号,2021年9月6日)

        (22)《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九大高原湖泊及赤水河等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1〕47号,2021年9月14日)

        (2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开采期及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税发〔2021〕67号,2021年9月22日)

        (2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1〕57号,2021年10月14日)

        (25)《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2022年度(含)以前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1〕59号,2021年10月15日)

        (26)《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支持煤炭产能释放的通知》(云水保〔2021〕64号,2021年11月4日)

        (27)《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建立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台账的通知》(云水保〔2021〕65号,2021年11月11日)

        (28)《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1〕66号,2021年11月17日)

        (29)《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十四五”水土保持监测规划的批复》(云水保〔2021〕78号,2021年12月28日)

        2020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21-11-26 10:45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云南省2020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目 录

        综 述 1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

        1.1 全省水土流失 1

        1.2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1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5

        2.1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5

        2.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6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8

        3.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8

        3.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8

        3.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8

        3.4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9

        3.5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10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13

        4.1 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13

        4.2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3

        4.3 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18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与文件 20

        5.1 年度水土保持重要事件 20

        5.2 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文件 22

        附录 云南省2020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表 25

        综 述

        2020年,云南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水利部和云南省委、省政府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部署,以基础扎实、监管有力、治理有效、监测全面为目标,全面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攻坚克难,狠抓责任落实,全面完成水土保持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三五”水土保持工作划上圆满句号。

        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加快推进。在各级政府、各部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243.53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73.20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710.24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1136.37平方公里,种草188.38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808.51平方公里,其他措施926.83平方公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1092.68万吨,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水土保持效益明显。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持续发力。全省持续保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高压态势,继续以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全省共完成违法项目查处2487个,立案98起,结案64起,罚款1394万元。不断强化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全省依法依规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844个,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3550.95万元,完成4728个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收到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报备材料2516个,完成54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工作。

        水土保持监测扎实推动。持续开展云南省2020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监测成果显示,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0.06万平方公里,比2019年减少1519.9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强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覆盖全面的43个监测站点完成年度监测任务,全面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制度,全面督促生产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不断强化。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全面完成2020年全省新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执法检查意见、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施工进度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两次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完成对水利部和省级下发的9298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项目1284个。开展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工作。

        水土保持政策宣传广泛开展。精心部署,坚持“四个一”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九周年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形式多样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在省水利厅机关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放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九周年等宣传视频;中秋、国庆佳节期间在地铁站挂水土保持宣传画,在公交车上滚动播放水土保持公益广告;在云南日报刊登题为《四两拨千斤 聚力造绿洲-我省探索以奖代补治理水土流失新模式》文章。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1 全省水土流失

        2020年,据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显示,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10.06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39.40万平方公里的25.54%。其中,轻度侵蚀面积为6.71万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为1.42万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为0.89万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为0.65万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为0.39万平方公里。

        2020年云南省不同等级土壤侵蚀强度面积占比

        1.2 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2020年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强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云南省2019年与2020年不同等级土壤侵蚀强度面积变化图

        2020年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较2019年减少1519.99平方公里,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减少1683.09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增加588.98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增加50.37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减少374.78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减少101.47平方公里。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1 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2020年,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努力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243.53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73.20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710.24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1136.37平方公里,种草188.38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808.51平方公里,其他措施926.83平方公里。

        2020年,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1092.68万吨,水土流失状况明显好转,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成效显着。

        2.2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20年国家下达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大类,具体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9项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50项(含以奖代补试点工程2项),两类工程共涉及64个县(市、区)74条小流域。全省共计下达投资计划4836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3189万元,省级配套4675万元,州(市)级配套500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8.33平方公里。截至2020年12月底,共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73.26平方公里,占计划的95.8%,按时限完成水利部要求的年底前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90%的目标任务。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020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9项,涉及全省11个州(市)19个县(市、区)24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2587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700万元,省级配套4675万元,州(市)级配套500万元,计划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9.33平方公里。截至2020年12月底,实际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7.19平方公里,完成率95.7%。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2020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50项(含以奖代补试点工程2项),涉及全省14个州(市)49个县(市、区)50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22489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9平方公里。截至2020年12月底,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26.07平方公里,完成率95.8%。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3.1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020年,云南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844个,其中,省级审批52个,州(市)级审批193个,县级审批3599个。设计水土保持资金148.56亿元,防治责任范围103572.01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28857.31万立方米。

        2020年云南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52个,其中,交通12个,能源3个,水利环保12个,矿产资源21个,其它4个。

        3.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2020年,云南省共有2516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其中,省级195个,州(市)级303个,县级2018个。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545个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场复核工作。

        3.3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2020年,云南省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3550.95万元,其中,省级征收19848.11万元。

        3.4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2020年,云南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4728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其中,省级检查104个,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印发监督检查意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形成闭环管理。

        继续以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全力推进全省违法项目的查处,全省排查和处理违法项目2487个,立案98起,结案64起,罚款1394万元。

        3.5 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2020年,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成绩斐然,全面完成全省新审批的3817个(涉密项目除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省级审批的332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报、98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意见、195个生产建设项目监测总结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

        2020年,全省落实遥感监管“核-认-查-改”全过程各环节,完成水利部统一组织一次和省级加密一次共2次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依托区域监管APP,共完成9298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规违法项目1284个。

        2020年,按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要求,全面完成61个在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措施信息、施工准备、施工进度等各阶段信息录入和12个竣工验收项目抽查及8个在建项目核查工作。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4.1 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2020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扎实推动。利用卫星遥感,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协同完成年度全省39.4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面掌握了全省及到州(市)到县(市、区)的水土流失空间分布、面积、强度和消长情况(详见附录),获得了九大高原湖泊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监测成果。通过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运行管理费、日常督促指导、技术培训等,不断加强监测站网的运行管理,保障了43个监测站点的顺利监测。监测工作为水土保持防治和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4.2 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4.3 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云南省大姚县鲁村监测点、晋宁区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20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与文件

        5.1 年度水土保持重要事件

        (1)2020年1月7日至9日,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胡荣率队对水利部挂牌督办项目新建铁路大理至瑞丽线开展水土保持现场检查工作。

        (2)2020年1月16日至17日,云南省水利厅对水利部挂牌督办项目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开展水土保持现场检查工作。

        (3)2020年2月21日,云南省水利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林草局完成云南省2019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的自评工作,并报送省人民政府。

        (4)2020年3月,云南省水利厅通过下发通知、播放宣传片、刊登文章、印发宣传小册子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九周年宣传活动。

        (5)2020年3月4日,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杨国柱率队到省交通厅协调综合交通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6)2020年3月19日,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杨国柱率队到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协调水土保持有关工作。

        (7)2020年4月8日,云南省水利厅组织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全国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在全国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结束后紧接着召开了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

        (8)2020年4月28日,水利部副部长陆桂华对云南楚雄州、大理州、丽江市防汛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并实地检查了香格里拉至丽江(白汉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9)2020年5月12日至22日,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水保总站”)对丽江市、大理州、文山州、红河州、迪庆州、西双版纳州、普洱市、玉溪市和怒江州的19个监测站点开展汛前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检查。

        (10)2020年5月20日,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杨国柱率队到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协调水土保持有关工作。

        (11)2020年5月26日至28日,水利部珠江委联合云南省水利厅及有关州(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对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滇中引水工程(玉溪、红河段)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12)2020年6月4日,云南省水利厅杨国柱副厅长主持召开集中协调办公会专题研究新建祥云(大理)至临沧铁路水土保持有关工作。

        (13)2020年6月28日,云南省水利厅组织召开云南省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联席会议,通报2019年度云南省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研究2020年度云南省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工作。

        (14)2020年8月25日至27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谢志强率队督查云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15)2020年8月27至28日,云南省水利厅在昆明举办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监管培训班。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水保总站、16个州(市)及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相关同志近200人参加此次培训。

        (16)2020年9月16日,水保总站举办2020年水土保持遥感监管视频培训班,对2020年水土保持信息化、遥感监管工作要求、水土保持监管平台操作及注意事项进行培训。

        (17)2020年9月17日至9月18日,水保总站在丽江市古城区开展2020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监测资料整编及固定资产确权技术培训。

        (18)2020年9月20日,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在武汉组织召开2020年度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省级监测区遥感解译和专题信息提取抽查复核会议,对云南省2020年度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遥感解译和专题信息提取成果进行抽查复核。

        (19)2020年9月24日,云南省水利厅参加水利部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的全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强监管座谈会,并作典型发言。

        (20)2020年10月19日,云南省水利厅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法对2019年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情况予以发布。

        (21)2020年11月26日至27日、11月30日,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和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调研组对云南省晋宁区大春河水土保持综合监测站、香格里拉市桑纳水土保持综合监测站、隆阳区红岩水库水土保持监测站开展现场调研。

        (22)2020年11月30日,云南省2020年度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顺利通过水利部复核。

        (23)2020年12月5日,云南省水利厅参加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在武汉召开的验收会议,对云南省纳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典型监测点的晋宁县大春河坡面径流观测场、大姚县鲁村径流场监测站两个典型监测点2020年监测成果进行验收。

        5.2 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文件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0〕28号,2020年2月24日)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推进生产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通知》(办水保〔2020〕38号,2020年3月6日)

        (3)《水利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生产建设项目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名单的通知》(水保〔2020〕54号,2020年3月31日)

        (4)《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土保持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水保生态〔2020〕1号,2020年4月20日)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20〕487号,2020年7月1日)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2020年7月24日)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2020年7月28日)

        (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的通知》(办水保函〔2020〕564号,2020年7月28日)

        (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2020年7月28日)

        (10)《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结果的函》(办水保函〔2020〕718号,2020年9月10日)

        (1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2020年11月2日)

        (12)《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建立云南省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水保〔2020〕5号,2020年1月23日)

        (1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标的通知》(云水保〔2020〕6号,2020年2月12日)

        (1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水保〔2020〕8号,2020年2月26日)

        (15)《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0-2022年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名单的通知》(云水保〔2020〕14号,2020年3月13日)

        (16)《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0〕15号,2020年3月20日)

        (17)《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水保〔2020〕16号,2020年3月25日)

        (18)《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随机检查的通知》(云水保〔2020〕17号,2020年4月1日)

        (19)《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水规〔2020〕1号,2020年4月22日)

        (20)《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0〕46号,2020年8月21日)

        (21)《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20〕54号,2020年9月15日)

        (22)《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保留煤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0〕66号,2020年11月16日)

        2019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20-12-01 10:43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云南省2019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综 述

        2019年,云南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的水土保持工作总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以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狠抓责任落实,全面履行水土保持职责,做好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各项工作,着力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基础扎实、监管有力、治理有效,为加快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面加强。全省水土保持监督工作全面加强,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审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招标优选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2019年全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047件。全面催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019年全省共征收3.36亿元,其中省级征收1.96亿元。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省级、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三级联动开展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全年通过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多种方式,对6234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共下达书面整改意见3165个;排查和处理违法项目3130个,立案120个,结案115个,罚款399.10万元。收到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报备材料1524件,开展了578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场复核工作,筑牢水土保持监管“最后一公里”防线。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着。2019年,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515.72平方公里,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7%,减少土壤侵蚀量1308万吨,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贫困地区受益人口475.58万人。

        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监管稳步推进。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开展了2019年度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提升信息化监测水平,加强运行管理,持续开展监测工作。大力推动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监测工作,2019年全省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数据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数据全部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持续开展已审批项目事中事后跟踪信息录入。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有序开展。有序推进水土保持考核评估工作,按时完成2018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云南省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2019年3月底云南省政府向水利部上报了自查评估成果。云南省水利厅牵头建立省级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联席会议制度。云南省水利厅联合9个省级部门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施方案(试行)》。

        水土保持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扩大水土保持以奖代补试点范围,加快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县建设,规范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继续推广村民自建模式,2019年有23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采用村民自建模式建设。顺利推进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昆明市百草园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于2019年7月底完成调试并试运行。

        水土保持宣传广泛开展。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八周年宣传活动。在《云南日报》头版刊登了题为《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体系覆盖全省》以及《守初心担使命为长江上游水清岸绿护航》的文章。制作了水土保持公益宣传片,在昆明市3000多辆公交车和4条地铁线路视频媒体上滚动播放。积极推进水土保持进省级党校,编印了《生态文明与云南省水土保持》教材供教学使用。宣传月期间在云南省水利厅机关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八周年等宣传视频。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1 全省水土流失状况

        按照水利部的部署,水利部、云南省水利厅共同开展了云南省2019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

        2019年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102136.31平方公里。其中,轻度侵蚀面积为68796.94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为13607.62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为8835.78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为6913.98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为3981.99平方公里。

        2019年云南省不同等级土壤侵蚀强度面积占比

        1.2 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

        与2018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比较,2019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呈现下降态势。

        云南省2018年与2019年不同等级土壤侵蚀强度面积变化图

        2019年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较2018年减少1253.44平方公里,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增加5498.21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减少2011.80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减少637.41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减少2055.58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减少2046.86平方公里。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1 全省水土流失治理总体情况

        2019年云南省主要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治理工程等。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515.72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22.88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1052.08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1620.29平方公里,种草192.76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582.62平方公里,其他措施645.09平方公里,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590处(座)。2019年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了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

        2.2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19年国家下达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大类,具体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3项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43项(含以奖代补试点工程2项),安排在60个项目县(市、区)实施。共计下达投资计划494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4125万元,省级配套4450万元,州(市)级配套825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7.27平方公里。

        截止2019年12月底,全年共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92.68平方公里,占计划的102%,超额完成建设任务。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019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3项,涉及全省11个州(市)19个县(市、区)23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2637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1100万元,省级配套4450万元,州(市)级配套825万元,计划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0.27平方公里。截至2019年12月底,实际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9.54平方公里,全部为土坎梯田,完成率98.5%。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2019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43项(含以奖代补试点工程2项),涉及全省16个州(市)42个县(市、区),项目总投资23025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7平方公里。截至2019年12月底,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43.14平方公里,完成率102.6%。

        2.3 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情况

        2019年中央下达云南省44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45000万元,全部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治理岩溶面积1836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草地建设、青贮窖建设、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沟道整治工程、谷坊、沉沙池、蓄水池、水窖、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截至2019年12月底,各个项目县建设进度进展顺利。

        2.4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云南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3069.60平方公里。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3.1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9年云南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047件,其中省级44件,州(市)级264件,县级2739件,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43.59亿元,防治责任范围49397.72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55089.99万立方米。

        2019年云南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4件,其中:交通17件、能源7件、水利环保9件、矿产资源4件、工业1件,其它6件。

        3.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9年,全省有1524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备,其中省级204个、州(市)级246个、县级1074个,并对578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场复核工作。

        全省全年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3565万元,其中省级征收19555万元、州(市)级征收3660万元、县级征收10350万元。2019年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6234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其中省级110个;监督检查共下达书面整改意见3165个。

        云南省水利厅制定了《云南省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相继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级联动协同推进监督执法,全省排查和处理违法项目3130个,立案120个,结案115个,罚款399.10万元。

        3.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情况

        2019年,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数据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数据全部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录入率100%。对已审批项目开展事中事后跟踪信息录入,共录入800多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报,100多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意见,172份监测总结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评估报告。2019年全省共完成40150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完成13172个疑似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的查处,为2020年严格控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4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情况

        2019年全省在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60个。以治理项目为单元,完成了全部项目信息(包括实施方案、措施信息、施工准备、每月进度等)系统录入工作和5个竣工项目的竣工图录入工作。完成5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效果评估和12个在建项目核查工作。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4.1 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4.2 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云南省大姚县鲁村监测点、晋宁区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9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2018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9-12-01 10:42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8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以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目标,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做好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云南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展顺利。2018年,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努力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204.1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56.28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1209.77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1086.50平方公里,种草346.06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667.96平方公里,其他措施637.54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开展全省规划实施自查自评,与6家省级部门联文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以州(市)人民政府为单位,全面开展云南省2018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省水利厅牵头起草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2018年12月通过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水土保持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组织开展了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确定了马龙区、临翔区2个区作为试点开展,共完成投资882.18万元。在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村民自建方式,积极探索项目建设由“代民做主”改变为“由民做主”的建管模式,2018年有53个项目推行村民自建模式。遵循统一规划的前提,实现项目自选、自建、自管、自用,保证农民自主管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民群众的意愿和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管护责任更易于落实,工程长期效益显着、更加切合实际,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

        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不断加强。通过各级水土保持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全面加强,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依法依规审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2018年全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348个,其中省级42个,州(市)级340个,县级1966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省监督检查项目4296个,各级下达整改意见1686个,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513起。全省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报备554个。

        国策宣传工作扎实开展。开展了一系列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七周年宣传活动。制作了水土保持公益广告,在云南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放15天;在云南日报先后刊登题为《昔日的荒漠 今天的绿洲》《云南提速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天地一体化”将水保监管水平推上新高度》文章,大力宣传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积极抓好水土保持进党校试点工作,印制发放水土保持进党校宣传教材4000本、宣传笔记本6000本和宣传纸杯8万个。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水利部的部署,开展了2018年度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基本实现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全面覆盖,生产建设项目历史数据补录顺利完成,自2009年以来的18955个生产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全部录入,2016年以来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化和入库。疑似扰动图斑外业现场复核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完成现场复核扰动图斑20968个。充分运用信息系统、无人机、遥感等技术手段,对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实行“图斑精细化”管理。省、市、县三级已全面应用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审批、监管。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监测情况

        1、年度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情况

        云南省地处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六大水系的上游或源头地区,地质构造复杂,山高坡陡,坡耕地分布广泛,气候类型多样,水土流失严重。为及时掌握全省范围内的水土流失状况,2018年,根据水利部的部署安排,云南省辖129个县(市、区),总面积394029平方公里,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由水利部和云南省级水行政主管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其中,水利部流域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各流域涉及的国家级水土流失监测区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共包含78 个县(市、区),总面积255199平方公里;省级由云南省水利厅负责开展除国家级水土流失监测区以外的其他区域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共包含51个县(市、区),总面积138830平方公里。

        围绕省级水土流失监测任务,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具体组织、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牵头实施,公开招标选取技术支撑单位,采用中国土壤流失方程(CSLE)计算土壤侵蚀模数并以土壤侵蚀强度评价的技术路线,在2011年水利普查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分析工作范围内的水土流失与消长分析情况。

        经分析,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区土壤侵蚀总面积30760.48平方公里。其中,重点监测区域土壤侵蚀面积为20600.20平方公里;一般监测区域土壤侵蚀面积为10160.28平方公里。对比2011年水利普查数据,2018年项目区的土壤侵蚀总面积比2011年减少了1507.87平方公里,降幅达4.67%。其中,轻度侵蚀、极强烈侵蚀、剧烈侵蚀的侵蚀面积呈上升趋势,上升面积分别为3091.28平方公里、614.15平方公里、2019.68平方公里;而中度侵蚀和强烈侵蚀的侵蚀面积保持下降趋势,下降面积分别为5500.11平方公里与1732.87平方公里。

        综合国家级水土流失监测区和省级水土流失监测区的动态监测情况,2018年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103389.75平方公里。其中,轻度面积为 63298.73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为15619.42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为9473.19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为8969.56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为6028.85平方公里。

        2、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3、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云南省大姚县鲁村监测点、晋宁区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富源县石坝径流场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8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1、全省水土流失治理总体情况

        2018年全省主要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治理工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204.1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56.28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1209.77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1086.50平方公里,种草346.06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667.96平方公里,其他措施637.54平方公里,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98.07万处(座)。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18年国家下达我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大类,具体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8项和新增财政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42项,安排在59个项目县(市、区)实施。共计下达投资计划4268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8506万元,省级配套2212.5万元,州(市)级配套1962.5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6.8平方公里;

        截止2018年12月底,全省共完成投资41087.5万元,完成率96.27%;其中,中央投资完成37700万元,完成率97.91%;坡耕地项目投资完成率95.34%,国家重点工程投资完成率97.16%。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018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8项,涉及全省11个州(市)18个县(市、区)19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2087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6700万元,省级配套2212.5万元,州(市)级配套1962.5万元,计划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9.8平方公里。截至2018年12月底,实际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9.04平方公里,全部为土坎梯田,完成率98.08%。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2018年,国家下达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42项,涉及全省15个州(市)42个县(市、区),项目总投资21806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7平方公里。截至2018年12月底,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28.88平方公里,完成率100.3%。

        3、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情况

        2018年中央下达我省44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45000万元,全部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治理岩溶面积1800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草地建设、青贮窖建设、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沟道整治工程、谷坊、沉沙池、蓄水池、水窖、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截至2018年12月底,各个项目县建设进度进展顺利。

        4、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3171.57平方公里。

        5、防治效果

        2018年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5724万吨,年增产粮食产量约6.40万吨,增加经济收入32亿元,贫困地区受益人口200.23万人。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活动监督管理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8年全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348个,其中省级42个,州(市)级340个,县级1966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29.30亿元,防治责任范围49431.80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19916.97万立方米。

        2018年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2个,其中:交通17个,能源2个,水利环保10个,矿产资源7个,社会事业1个,其它5个。

        2018年水利厅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各行业比例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全省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报备554个,其中省级112个,州(市)、县级442个。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06亿元,其中省级征收1.05亿元,州(市)级征收0.27亿,县级征收0.74亿。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269次,检查项目4296个,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513起。省水利厅制定了《2018年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省级审批项目和部分水利部下放的公路、铁路、矿山和水电站等220个重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其中水利厅牵头完成检查112个,委托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108个。

        3、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情况

        2018年,云南省基本实现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全面覆盖,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自2009年以来的18955个生产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录入到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含省级项目2249个,州(市)、县两级项目16706个,全省完成率98.8%。完成2016年以来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化和入库。开展遥感影像扰动图斑解译,大于1公顷疑似图斑数41542个。

        遥感影像扰动图斑解译高质量完成。最终核定全省疑似图斑总数66814个,其中大于1公顷疑似图斑数41542个。疑似扰动图斑外业现场复核工作稳步推进。以县为单位下发疑似图斑工作底图5207张。全省完成现场复核扰动图斑20968个大于1公顷疑似图斑,复核完成率50.5%。以县为单位,充分运用信息系统、无人机、遥感等技术手段,对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实行“图斑精细化”管理。省、市、县三级已全面应用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审批、监管。

        2017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8-12-01 10:37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7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省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抓住新机遇,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切实把五大发展理念贯穿于水土保持改革发展全过程,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以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工作方针,全面做好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各项工作,奋力开创云南“十三五”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标超额完成。2017年,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努力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77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93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7.52万公顷,经济果木林9.38万公顷,种草3.67万公顷,封育治理15.67万公顷,其他措施7.53万公顷,超额完成水利部下达的4720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有序开展。编制完成并印发了《云南省“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水土流失调查报告(2015年)》《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专项建设方案(2016-2020年)》等规划,为科学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水土保持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探索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新模式,在全省在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中全面推进村民自主建设试点。在遵循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发动群众,实现项目由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使农民群众的意愿和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保证农民群众自主建设管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基础设施,从而激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热情和自发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

        水土流失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全省各级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250个,其中省级78个,州(市)级423个,县级1749个。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632个,其中省级95个,州(市)级163个、县级374个。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2395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12628万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65次,检查项目3730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235起。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以云价收费〔2017〕113号印发了《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为全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制定了新规章和新标准。

        国策宣传取得实效。开展了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六周年纪念活动,并安排和部署全省水利系统开展宣传纪念活动。省级制作了水土保持公益广告,在云南电视台一套黄金时段进行播放;云南省水土保持成效的宣传报道文章分别在《中国水利报》《云南日报》上刊登。继续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进党校试点,曲靖市、文山州、大理州、楚雄州的水利部门与党校紧密配合、共同推动,组织培训46期,培训6284人次,建设水土保持教学实践基地(点)6个,圆满完成水利部安排的试点任务。

        生态修复工程效果显着。充分发挥部门沟通协作作用,水利、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通过天然林保护、基本农田建设、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全年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3766.77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呈现新亮点。主动适应监测工作的新形式新要求新任务,编制并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18-2025年)》《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等一批规划;新建17个和改造升级14个监测站点,全省监测站点达到52个,基本建成五个“全覆盖”、建设标准较高、监测要素较齐的监测站网,站点监测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督促全省近500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监测,为监督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提供了依据;完成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中2009年以来审批的11903个项目数据录入并建成数据库,基本摸清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状况家底;及时完成玉溪市审批的1619个生产建设项目信息录入和防治责任范围上图。利用遥感影像解译疑似扰动图斑4207个,并组织省、市、县三级开展了外业现场复核。实现试点市生产建设项目扰动监测全覆盖,实现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的精准、定量监测,切实提高了行政监管效率。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云南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富源石坝径流场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7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水土流失治理总体情况

        2017年全省主要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治理工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77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93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7.52万公顷,经济果木林9.38万公顷,种草3.67万公顷,封育治理15.67万公顷,其他措施7.53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632.82万处。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17年,国家下达我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大类,具体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9项和新增财政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4项,安排在42个项目县(市、区)实施。共下达投资3187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7500万元,省级配套2187.5万元,州(市)级配套2187.5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0.7平方公里。截止2017年12月底,全省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87.45平方公里,占计划的92.5%,完成总投资31605.5万元,完成率99.2%。其中,中央投资完成27403万元,完成率99.6%;地方投资完成4202.5万元,完成率96.1%。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017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9项,涉及全省10个州(市)18个县(市、区)19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2187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500万元,省级配套2187.5万元,州(市)级配套2187.5万元,计划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26万亩。截至2017年12月底,实际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92万亩,全部为土坎梯田,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2017年,国家下达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财政新增)项目24项,涉及全省15个州(市)24个县(市、区)24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9平方公里。截至2017年12月底,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8.01平方公里,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3、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情况

        2017年中央下达我省44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4992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5000万元,地方配套4928万元。计划治理岩溶面积1800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森林抚育、草地建设、草种基地建设、青贮窖建设、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沟道整治工程、谷坊、沉沙池、蓄水池、水窖、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截至2017年12月底,各个项目县建设进度进展顺利。

        4、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3766.77平方公里。

        5、防治效果

        2017年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4812.98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70934.88万立方米,增加经济收入9.90亿元,受益人口147.79万人,脱贫人数13.60万人,解决人饮18.26万人。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7年全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250个,其中省级78个,州(市)级423个,县级1749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204.84亿元,防治责任范围87151.49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60409.44万立方米。

        2017年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78个,其中:交通29个,能源4个,水利环保17个,矿产资源19个,社会事业4个,其他5个。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632个,其中省级95个,州(市)级163个、县级374个。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2395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12628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65次,检查项目3730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235起。

        第五部分 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1、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2017年3月13日,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公布201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名单的通知》(水保〔2017〕115号),云南省共有4个项目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其中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1个、生产建设项目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3个。

        第六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

        2017年1月16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4号文印发了《“十三五”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做好我省“十三五”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保障。

        2017年2月15日至18日,水利部水保监测中心处长赵永军一行调研云南省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工作。

        2017年2月17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10号文印发了《2017年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共分5个组对全省范围内235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2017年2月27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13号文下发了《关于做好承接水利部下放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顺利做好水利部下放项目的承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017年3月1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14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六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全面部署组织全省开展2017年水土保持法施行六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2017年3月17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15号文下达了2017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标的通知,2017年全省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20平方公里。

        2017年4月9日至11日,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检查组对我省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的长江流域监测点(晋宁县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元谋县那能径流场、大姚县施永屯小流域监测点)的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监测数据采集与成果报送、安全生产管理、监测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2017年4月24日至27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联合云南省水利厅、四川省水利厅,以及项目所涉及的昆明市、昭通市、凉山州、禄劝县、巧家县、会东县、宁南县水利(水务)局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2017年5月9日,水利部办公厅以办水保函〔2017〕478号文印发了《关于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5-2016年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的通报》,云南省牟定县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成果考核被水利部评定为优。

        2017年6月16日,省水利厅在保山市隆阳区召开了全省水土保持现场推进会议。省水利厅厅长刘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和俊在会议上作报告。

        2017年6月17日,省水保监测总站组织党员干部赴施甸县姚关镇杨善洲林场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

        2017年6月19日至23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云南省2017年中央投资安排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第一次督查。本次督查内容重点为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展情况、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2017年6月20日至21日,省水保监测总站参加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组织召开的全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协作会,并作了典型交流发言。

        2017年6月21日至23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联合云南省水利厅,以及项目所涉及的临沧市、普洱市、沧源县、澜沧县水务局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云南沧源瓦山机场、澜沧景迈机场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2017年6月28日,省水利厅副厅长和俊率队检查勐海县勐邦水库水土保持监测站建设管理工作。

        2017年7月3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38号文印发了《云南省“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为全面推进新时期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依据。

        2017年7月6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41号文印发了《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为全面做好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出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2017年7月6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42号文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进一步明确了2017-2018年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的目标、主要任务、进度要求和工作计划。

        2017年7月27日至28日,省水保监测总站在大理市举办了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监测技术及资料整编培训班,全省16个州(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及43个监测站点相关人员共80余人参加培训。

        2017年8月15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68号文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为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供保障。

        2017年9月4日至8日,省水利厅副厅长和俊率厅水土保持处检查组深入临沧市、大理州检查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2017年9月19日,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联文印发了《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13号),自发文之日起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2017年9月20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74号文印发了《云南省水土流失调查成果公告(2015年)》,为全省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017年9月26日,云南省水利厅在玉溪市红塔区召开云南省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工作启动暨培训会议,玉溪市、县(区)水利局分管水土保持工作领导、水保办负责人、技术骨干共50人参加培训。

        2017年10月22日至24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蒲朝勇司长、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和俊一行6人到临沧督导检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

        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我省2017年中央投资安排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第二次督查。本次督查内容重点为中央投资计划执行、工程建设管理、项目资金整合、信息管理系统应用、2018年项目前期、项目区群众收益等。

        2017年11月14日至15日,水利部水保监测中心一行四人调研云南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

        2017年11月20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97号文印发了《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并提出了五条贯彻落实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2017年11月21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99号文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为继续做好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017年11月29日至30日,云南省红塔区、澄江县、富源县、宣威市、双柏县5个典型监测点2017年年度监测成果通过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组织的成果审查。

        2017年12月9日至10日,云南省大姚县、晋宁区、元谋县3个典型监测点2017年度监测成果通过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组织的成果验收。

        2017年12月22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108号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7年12月26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7〕109号文、云水保〔2017〕110号文分别批复《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为继续做好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

        2016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7-12-01 10:23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6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目 录

         

        第一部分 综述 01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监测情况04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04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08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1

        1、全省水土流失治理总体情况 11

        2、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1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16

        4、防治效果 16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8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监督检查情况 19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 20

         

        第一部分 综述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积极践行新的治水思路,以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目标,全面做好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各项工作,全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改善生态环境,奋力开创云南“十三五”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推进。2016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729.22平方公里,水利部门完成治理面积271.93平方公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投资2.62亿元。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继续推进,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建设任务。2016年实施的34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在4个连片特困贫困县安排了29个项目,安排资金2101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5545万元,省级投资5465万元,所有项目进展顺利。治理工程紧密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扶持特优产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治理改善,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提质和农民增收,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科学开展。编制完成了《云南省“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及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两区”划分等一批重要规划;开展了《云南省坡耕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专项建设方案2016-2020年)》《云南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开展贫困地区小流域生态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水土保持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积极探索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新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按“谁受益、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率先在坡耕地治理、农发项目推行群众参与式设计,在全省水土保持建设领域开展村民自主建设模式试点工作,村民参与式管理取得了新的进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全省水利参与式改革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不断加强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142个,其中省级158个,州(市)级403个,县级1581个。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618个,其中省级128个,州(市)级182个,县级308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6327.8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10690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65次,检查项目3852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218起。

        国策宣传取得新突破。安排部署全省水土保持法施行六周年宣传纪念活动。《中国水利报》刊登了1篇专访和3篇文章连续报导云南水土流失治理成效,《云南日报》刊登云南“十二五”水土流失治理纪实,省厅制作水土保持公益广告在云南电视台一套黄金时段播放。不断扩大进党校试点范围。大理州、楚雄州主动申请并全面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进党校试点工作,全省由曲靖市、文山州2个试点州(市)扩大到4个州(市)。通过州(市)水务局积极协调、大力推进,党校把水土保持列入党校课程,2016年4所党校共培训20期3580人次。

        生态修复工程成效显着。发改、林业、农业、国土资源、财政等有关部门配合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退耕环林、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全年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637.96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取得突破。主动适应水土流失防治新要求,抓牢监测站网建设和动态监测两个作重点,不断提升监测能力。2016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投入1515万元,位居全国前列。通过遥感获得了最新的精度较高的到县、到州市、到流域的全省水土流失状况成果。依法发布《2015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组织编制完成《全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指导“十三五”监测工作。开工新建7个和改造升级14个监测站点,全省监测站点数量增加到48个。常态化开展监测技术培训、汛前安全检查、年度监测数据整编,多措并举保证监测站网的正常运行,科学监测。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初步构建投入运行。完成268个生产建设项目的监测实施计划备案,实行监测单位监测业绩季通报制,督促建设单位和监测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水土流失监测。监测站点运行管理经费等6项监测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进行管理,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上实现重大跨越。楚雄州牟定县水土保持监测“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工作成果被水利部评定为全国第二名,为全省运用遥感技术提高监管效率积累了经验。采购安装4套径流小区自动监测系统、2套卡口站自动监测系统和2架无人机,监测新技术应用有进展。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富源石坝径流场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6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水土流失治理总体情况

        2016年全省主要开展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和省级自行安排的治理工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729.22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4.25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0.78万公顷,经济果木林3.68万公顷,种草3.96万公顷,封育治理15.74万公顷,其它8.87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50万处(座、口、个)。

        2、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016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2项,涉及8个州(市)12个县(市、区)的12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137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1000万元,省级配套1375万元,州、市级配套1375万元,计划治理坡改梯水土流失面积3.93万亩。截至2016年12月底,项目主体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昌宁县五甲坡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2016年,国家下达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12项,涉及12个州(市)12个项目县(市、区),项目总投资681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745万元,省级配套1200万元,州、市、县级共配套873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5.57平方公里。截至2016年12月底,项目主体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3)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

        2016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10项,涉及2个州(市)10个项目县(市、区),项目总投资567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00万元,省级配套1680万元,州市级配套98万元,县级配套42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50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截至2016年12月底,项目主体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4)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2016年中央下达我省45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49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5000万元,地方配套4500万元。计划实施综合治理面积1764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草种基地建设、青贮窖建设、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沟道整治工程、谷坊、沉沙池、蓄水池、水窖、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截至2016年12月底,已完成875.33平方公里的治理任务。

        (5)其他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为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云南,绿色云南,2016年国家加大对我省的水土流失治理支持力度,通过发改、农业、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实施了新一轮退耕还林等建设项目,共完成治理面积3581.96平方公里。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637.96平方公里。

        4、防治效果

        2016年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659.87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71874.87万立方米,增加经济收入8.89亿元,受益人口146.03万人,脱贫人数13.96万人,解决人饮12.05万人。

        第四章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6年我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142个,其中省级158个,州(市)级403个,县级1581个。计划投入水土保持资金296.6亿元,防治责任范围86428.8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49726.3万立方米。

        2016年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58个,其中:交通72个,能源29个,水利环保27个,矿产资源12个,社会事业5个,其它13个。

        省水利厅2016年审批生产建设项目各行业比例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618个,其中省级128个,州(市)、县级490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6327.8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10690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65次,检查项目3852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218起。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

        2016年2月22日,云南省水利厅发文安排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宣传活动。

        2016年3月2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刘刚同志到省水保监测总站调研指导工作。

        2016年3月10日,云南省水利厅发文安排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2016年3月15日,云南澜沧江小湾水电站工程、云南澜沧江功果桥水电站工程被水利部评为201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2016年3月22-31日,省水利厅制作了水土保持宣传公益广告,连续10天在云南卫视晚7点新闻联播之前播放。

        2016年3月24日,《云南日报》刊登了题为《综合施策保水土 建设屏障山川秀》宣传文章。

        2016年4月14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云南省省长陈豪致辞,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省省长尹力作工作报告,副主任委员、水利部副部长刘宁讲话。

        2016年5月24-27日,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杨健新副主任带队,对我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调研。

        2016年6月7日,省水利厅发文开展2016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2016年6月13-16日,珠江委对云南省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了督查。

        2016年6月29日,省水利厅在文山州砚山县召开了全省水土保持现场推进会议。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刘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和俊在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2016年6月30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和俊副厅长带领水保处、水保总站干部职工深入脱贫攻坚挂钩联系县西畴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回访工作。

        2016年6月30日-7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对玉溪易门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016年7月4日,省水利厅发文布置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工作。

        2016年7月5-6日,省水保监测总站在晋宁县举办了2016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点监测技术培训班,全省16个州市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

        2016年7月5日,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省市联动绿化昆明共建春城”义务植树活动。

        2016年7月21-22日,省水利厅在昆明市举办了国家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数据管理系统培训工作。

        2016年8月25日,《云南省2015年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报告》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2016年9月10日,省水利厅发文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对全省九大高原湖泊及重要饮用水源径流区范围内的所有矿山项目(含采石场)进行全面排查,并分五个组由厅领导带队开展了实地抽查。

        2016年9月28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联合云南省水利厅组成检查组,对我省部批6条公路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2016年9月30日,省水利厅发文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全省2011-2015年度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开展竣工验收。

        2016年10月13日,全省2015年度水土保持监测点监测资料整编成果、云南省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通过省水保监测总站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2016年10月21日,省水利厅在昆明召开了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方案编制和监测评估座谈会。

        2016年10月26-27日,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到云南省督导检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2016年11月14-18日,珠江委对云南省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督查。

        2016年11月19日,《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通过了云南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审查。

        2016年12月6日,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长肖治平同志到省水保监测总站调研指导工作。

        2016年12月13日,省财政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转发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5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6-12-01 10:20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5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5年,全省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加快实施“兴水强滇”战略,积极探索落实全面深化水利改革要求,结合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举措,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各项工作,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推进。2015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3488.44平方公里,水利部门完成治理面积175.56平方公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投资2.22亿元。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继续推进,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治理工程紧密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抉持特优产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治理改善,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提质和农民增收,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科学开展。开展了《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完成了《云南省“十三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编制了《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参与式管理工作指南》,开展了《云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贫困地区小流域生态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工作,云南省土壤侵蚀现状遥感调查工作进展顺利。为我省科学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依据,建立了项目库,为争取各方资金打牢了基础。

        水土保持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积极探索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新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按“谁受益、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率先在坡耕地治理、农发项目推行群众参与式设计,2015年起,在全省水土保持建设领域幵展村民自主建设模式试点工作,村民参与式管理取得了新的进展,提高了建设效率。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全省水利参与式改革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不断加强。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015年全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05个,其中省级119个,州(市)级353个,县级1533个。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541个,其中省级93个,州(市)级141个,县级307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1436.9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16000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26次,检查项目4104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68起。

        生态修复工程成效显着。水利、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配合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全年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11.98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取得突破。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实施方案》并获省水利厅批准实施,新建6个监测站和更新改造7个现有监测站。制定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站建设典型设计》、《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持证单位监测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点观测数据整编方案(试行)》。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完工验收正式投入运行,启动了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全年促成开展监测项目572件,完成了58个生产建设项目监测实施计划论证,完成了2014年度监测数据整编。认真组织开展了《云南水土保持植物分布特征及营林技术研究项目》和《云南省土壤侵蚀量和输出量及土壤侵蚀发生发展研究项目》两个科研课题。开展了3次水土保持监测点监测技术培训工作,编制印发了《云南省2014年水土保持公报》。开展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变更、延续、年度审核及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组织水土保持中介机构登记入驻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2015年我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投入资金965.98万元,是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投资最多,力度最强,效果最明显的一年,实现了“十二五”的圆满收官。

        第二部分 土流失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富源石坝径流场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5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水土保持监测顷目

        2011年12月云南省水利厅在云县张毕山、昌宁县马桑林洼、东川区拖潭沟、宣威市吉科、水富县罗湾、双柏县麻栗树、西盟县秧洛河七县(市、区)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期)7条小流域同步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由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牵头,省水文水资源局及下属临沧、保山、昆明、曲靖、昭通、楚雄、普洱七个分局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的委托组织实施。监测工作于2014年6月全面完成了野外监测及监测数据分析整理工作,2015年1月编制完成了《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报告》。

        (1)模拟降雨试验的减蚀效益评价

        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期)人工模拟降雨试验于2011年12月开始,在云县张毕山、昌宁县马桑林洼、东川区拖潭沟、宣威市吉科、水富县罗湾等5个小流域按照设计降雨量共完成了人工模拟降雨试验59场次,其中,共有41场人工模拟降雨试验产流,有18场人工模拟降雨试验不产流。

        五个项目区坡地小区产流人工模拟降雨试验共29场次,平均土壤侵蚀强度64.45t/km²;梯地小区产流人工模拟降雨试验共12场次,平均土壤侵蚀强度14.37t/km²。从五个项目区人工模拟降雨试验结果来看,坡耕地改梯地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减蚀效益。

        (2)自然降雨观测的减蚀效益评价

        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期)自然降雨观测于2012年和2013年雨季开始,在云县张毕山、昌宁县马桑林洼、东川区拖潭沟、宣威市吉科、水富县罗湾等5个小流域共完成了自然降雨观测158场次,但云县张毕山小流域4个小区5次共20场次自然降雨观测均为不产流,故仅对其他四个项目区的138场次自然降雨观测进行减蚀效益统计分析。

        四个项目区125场次坡地小区平均土壤侵蚀强度23.5t/km²;13场次梯地小区自平均土壤侵蚀强度0.23t/km2。由此可见坡改梯减蚀效益显着。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15年全省主要开展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衣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和省级自行安排的治理工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488.44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74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3.29万公顷,经济果木林0.63万公顷,种草0.65万公顷,封育治理10.76万公顷,其它15.83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89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15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下达投资2217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6700万元,省级配套3340万元,州(市)级配套178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底,项目巳经完成主体工程的90%。

        (1)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2015年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共15项,工程涉及全省14个州(市)15个县(市、区)的15条小流域,可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平方公里。共下达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0万元,省级配套160万元,州(市)、县级共配套140万元)。截至12月底,项目主体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2)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云南省201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共有14个项目,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6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1500万元,州(市)级财政配套1500万元。截至12月底,项目主体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3)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

        云南省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幵发水土保持项目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73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567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1680万元,州(市)级财政配套9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42万元,群众投劳折资350万元。截至12月底,项目主体建设任务巳经基本完成。

        (4)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2015年中央下达我省65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519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0950万元,地方配套11000万元。实施综合治理面积1974.69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棚圈建设、青贮窖建设、饲草机械配套、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截至2015年12月底,巳完成62%的治理任务。

        (5)其它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为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云南,绿色云南,2015年国家加大对我省的水土流失治理支待力度,通过发改、衣业、国土、林业等部门实施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土保持项目、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等。共完成冶理面积1346.42平方公里。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颜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衣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11.98平方公里。

        4、防治效果

        2015年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衣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344.8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63775万立方米,增加经济收入9.08亿元,受益人口111.56万人,脱贫人数11.27万人,解决人饮12.02万人。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5年我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上保持方案2005个,其中省级119个,州(市)级353个,县级1533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93.12亿元,防治责任范围72161.3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35800.4万立方米。

        2015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19个,其中:交通29个,水利环保25个,能原23个,社会事业20个,矿产资源13个,其它9个。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541个,其中省级93个,州(市)级141个,县级307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1436.9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16000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26次,检查项目4104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68起。

        2014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5-12-01 10:18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4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4年,全省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围绕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水利决策,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探索实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推进。2014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530平方公里,水利部门完成治理面积190.6平方公里,完成投资2.3亿元。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治理工程紧密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扶持特优产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治理改善,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提质和农民增收,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科学开展。2014年编制完成《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云南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规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云南省实施规划(2014-2019年)》等一批规划。开展了《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实施规划》,启动了云南省2014年土壤侵蚀现状遥感调查工作。完成《云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项目概念书》、《云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为我省科学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依据,建立了项目库,为争取各方资金打牢了基础。

        水土保持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积极探索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新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按“谁受益、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率先在坡耕地治理、农发项目推行群众参与式设计,群众参与式建设,群众参与式管理模式,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全省水利参与式改革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不断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并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06个。开展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检查督查3780个生产建设项目,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16起。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584个。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01亿元。顺利完成第二批50个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全省通过播放水土保持公益广告、印制宣传画、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宣传纪念活动。

        生态修复工程成效显着。水利、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配合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全年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000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监测稳步推进。加快监测网络建设。新建成2个监测点和改造1个监测点,使现有监测站点数量达到36个。编制完成《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实施方案》,并获得省水利厅审查审批。各项监测工作顺利开展,36个监测点持续开展日常监测,完成2013年度监测数据整编。云南省岩溶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测抓紧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两期12个项目县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完成并取得实效。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合同备案制,监测成果季报、年报制和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论证制,全省共有562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第一期工程已完成投入试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期间对云南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新任务,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面临历史的难得机遇和挑战。让我们在新的起点上奋力推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跨越式发展,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美丽云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富源石坝径流场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4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水文站点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14年全省主要开展了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和省级自行安排的治理工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530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76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5.57万公顷,经济果木林8.60万公顷,种草0.34万公顷,封育治理13.01万公顷,其它4.02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02万座(口、个)。

        截至2014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73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59.66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200.81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10.42万公顷,种草10.74万公顷,封育治理218.13万公顷,其他73.04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3.43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中央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

        2014年中央安排我省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25项,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省级配套260万元,州(市)、县级配套240万元。工程涉及全省15个州市的25条小流域,规划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5平方公里。截至2014年12月底,工程全面开工建设,进展顺利,已完成70%的治理任务,预计2015年5月完工。

        (2)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我省12个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立项建设。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00万元,省级配套1500万元,州市级配套1500万元。计划完成坡改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29万亩。截至2014年12月底,工程共完成坡改梯3万亩,占计划的70%,计划2015年4月完成治理任务。

        (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

        国家水利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批复我省宣威市等10个县的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14年下达专项资金567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00万元,地方配套2170万元。计划开展102.5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截至2014年12月底,已完成65%的工程量。

        (4)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2014年中央下达我省65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57154.6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5500万元,地方配套11654.69万元。实施综合治理面积2299.71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棚圈建设、青贮窖建设、饲草机械配套、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截至2014年12月底,已完成56%的治理任务。

        (5)其他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为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云南,绿色云南,2014年国家加大对我省的水土流失治理支持力度,通过发改、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实施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土保持项目、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等。共完成治理面积1750.66平方公里。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000平方公里。截至2014年底,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96.09万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14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2996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71240万立方米,新修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可新增蓄水量10770万立方米,受益人口96.80万人。

        (2)总体效果

        截至2014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5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34.1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3.48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4.82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4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06个,比上年减少22.43%,其中省级178个,州(市)级375个,县级1453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82.35亿元,防治责任范围59504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76331万立方米。

        2014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78个,其中:矿产资源58个,交通47个,水利环保34个,能源22个,社会事业10个,其它7个。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584个,其中省级120个,州市县级464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0130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5320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82次,检查项目4257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16起。

         

        2013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4-12-01 10:17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3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3年,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在水利部及国家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兴水强滇”战略,紧紧围绕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四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预防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按照实施方案,我省全国第二批50个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加上第一批已完成的35个县,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达到85个。二是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配合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起草《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和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力争尽快出台实施。开展了《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细则》等修订工作。启动了云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测和评估等管理规定修订工作。三是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动。布置和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两周年纪念活动。向各州市、县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图解10000张。3月1日至10日在云南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水土保持公益广告。3月22日在《云南日报》上刊登了一篇题为《水土保持:建设生态屏障 托起美丽云南——云南绘蓝图实措施强保障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文章。四是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更加严格。注重现场核实,完善专家抽取制,规范方案审查审批程序。全省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582个,比上年度增加3.8%,其中省级536个,州(市)级465个,县级1581个。按方案需投入水土保持防治资金164.02亿元。五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更加深入。全省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4336次,检查项目5359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22起。省水利厅组织对200个省级审批的易产生水土流失的水电、公路、铁路、矿山等工程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检查,督促建设各方认真落实好“三同时”制度,实施好水保工程和防治措施。六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提高。全年共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538件,比上年度增加34%,其中省级134个,州(市)县级404个。七是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力度加大。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1亿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5420万元,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综合治理实现新突破。一是中央预算内重点小流域治理稳步推进。2013年中央安排我省水土保持项目重点小流域治理23条,投资2500万元,计划治理面积62平方公里。二是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入力度加大。2013年中央加大对我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投入,全省12个项目县立项建设,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00万元。治理投资标准由2000元/亩提高到3500元/亩。三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启动建设。国家水利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复我省宣威等8个县的实施方案。该项目规划总面积77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378平方公里,治理面积323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18285万元。2013年下达第一期专项资金5665.7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00万元。计划开展1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四是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加快。2013年中央下达我省65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5697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5500万元,地方配套11476万元。实施综合治理面积2247.81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棚圈建设、青贮窖建设、饲草机械配套、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五是利用外资水土保持项目取得新进展。总结编写实施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成功案例并入选世界银行100个高质量的中国实践案例,充实世界银行案例图书馆,系统总结和梳理世界银行在华合作项目成果和经验,形成中国世界银行项目案例库。组织编制完成《云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开展贫困地区小流域生态恢复项目概念书》,计划在15个项目县的水源区实施65条小流域生态恢复,计划投资18.3亿元,其中:拟申请世行贷款9.15亿元,国内配套9.15亿元。六是水土保持工程建管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探索推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领域群众全面、全过程参与,努力开创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协同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生态修复工程成效显着。水利、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000平方公里。

        监测评价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开展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加强33个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点运行管理,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制度,科学监测,采集监测数据。二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全省共有545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监测工作。三是坡耕地治理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取得实效。第一期5个项目县、第二期7个项目县监测工作已完成。监测成果将有效地指导我省坡耕地治理工作。四是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启动开展。宣威市等8个项目县监测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展。五是积极开展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监测。采用遥感手段,对泸沽湖、程海、阳宗海、杞麓湖、异龙湖五湖和云龙水库、渔洞水库两库进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六是加快监测网络构建。洱海流域梅溪、澜沧江流域小湾水电站库区两个新建监测点全面开工建设。将昆明市松华坝水库水源区迤者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站纳入省管理范围。七是全省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顺利推进。第一期软件设计工程已完成并投入试运行。八是发布了《云南省2012年水土保持公报》,并向水利部报送了《中国水土保持公报》云南省部分内容。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和公共性的社会资源。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不仅直接关系到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更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选择。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将“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省水土流失防治任务艰巨,生态文明建设面临历史的难得机遇和挑战,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兴水强滇”战略,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加强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省“两强一堡”战略目标而不懈努力。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3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水文站点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4、重点区域监测成果

        2013年我省开展了程海、泸沽湖、杞麓湖、阳宗海、异龙湖五大高原湖泊和渔洞水库、云龙水库两个重要水源地2894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初步监测成果如下:

        程海流域土壤侵蚀图

        泸沽湖流域土壤侵蚀图

        杞麓湖流域土壤侵蚀图

        阳宗海流域土壤侵蚀图

        异龙湖流域土壤侵蚀图

        渔洞水库径流区土壤侵蚀图

        云龙水库径流区土壤侵蚀图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13年全省主要开展了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和省级自行安排的治理工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250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84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6.39万公顷,经济果木林8.39万公顷,种草1.10万公顷,封育治理12.07万公顷,其它0.71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38万座(口、个)。

        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38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55.90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95.24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01.82万公顷,种草10.40万公顷,封育治理205.12万公顷,其他69.02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1.41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中央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

        2013年中央安排我省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23项,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省级配套260万元,州市级配套120万元,县级配套120万元。工程涉及全省13个州市的23条小流域,规划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平方公里。截至2013年12月底,工程全面开工建设,进展顺利,已完成65%的治理任务,预计2014年9月完工。

        (2)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我省12个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立项建设。治理投资标准由2000元/亩提高到3500元/亩。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00万元,省级配套1500万元,州市级配套1500万元。计划完成坡改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29万亩。截至2013年12月底,工程共完成坡改梯17160亩,占计划的40%,计划2014年5月完成治理任务。

        (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

        国家水利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批复我省宣威市等8个县的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13年下达第一期专项资金5665.7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00万元。计划开展1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截至2013年12月底,已完成55%的工程量。

        (4)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2013年中央下达我省65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5697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5500万元,地方配套11476万元。实施综合治理面积2247.81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棚圈建设、青贮窖建设、饲草机械配套、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截至2013年12月底,已完成46%的治理任务。

        (5)其他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为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云南,绿色云南,2013年国家加大对我省的水土流失治理支持力度,通过发改、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实施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土保持项目、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等。共完成治理面积1692平方公里。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000平方公里。截至2013年底,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36.09万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13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670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66353万立方米,新修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可新增蓄水量10349万立方,受益人口91.7万人。

        (2)总体效果

        截至2013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2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6.98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3.18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3.74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3年我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582个,比上年增加3.86%,其中省级536个,州(市)级465个,县级1581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64.02亿元,防治责任范围123016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40958万立方米。

        2013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536个,其中:煤矿155个,能源134个,环保65个,非煤矿山54个,交通52个,水利22个,市政20个,社会事业18个,其它16个。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3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538个,其中省级134个,州市县级404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0977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5420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4336次,检查项目5359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22起。

        2012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3-11-27 17:50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2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2年,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水利部及国家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各级水土保持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和“兴水强滇”战略,紧紧围绕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

        预防监督工作全面加强。一是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在顺利完成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35个县的基础上,2012年我省又启动了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50个县,省级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并对每个县补助了能力建设经费。二是地方法规配套加快推进。抓紧新《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完成起草并向省人民政府上报了《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送审稿)》,力争2013年出台实施。启动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三是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2012年是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一周年,省水利厅安排部署了宣传贯彻工作,全省共发放宣传材料12万份,利用报纸和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180多次,书写宣传标语1200条,建立宣传碑牌280块。2012年3月1日,省水利厅、昆明市水务局和五华区人民政府在昆明市南屏步行街广场联合举行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教育活动。云南电视台报道了我省水土保持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建设的新闻,《云南日报》刊登了题为《昔日“三跑地”,今朝“聚宝盆”》的文章,宣传我省水土保持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效。四是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进一步规范。建立完善省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和专家抽取制度,严格审查,严把技术质量关。全省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486个,比上年度增加6%,其中省级432个,州(市)级469个,县级1585个。五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更加有力。全省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41次,检查项目4095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05起。省水利厅组织和委托州(市)水利(务)局对160个省级审批的易产生水土流失的水电、公路、铁路、矿山等工程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检查,督促建设各方认真落实好“三同时”制度,实施好水保工程和防治措施。六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提高。全年共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401件,比上年度增加28%,其中省级82个,州(市)县级319个。七是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力度加大。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36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8782万元,比上年增加22%。

        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一是中央投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全面实施。2012年中央加大对我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投入,全省10个项目县立项建设,比2011年增加了3个县,工程总投资12500万元,比上年增长35%,其中中央投资10000万元。2012年中央安排我省水土保持项目重点小流域治理25条,投资2500万元,计划治理面积63平方公里。二是世行贷款/欧盟赠款水土保持项目通过验收。按照《省级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竣工报告编制提纲》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小流域竣工验收、县级竣工验收和省级竣工验收等报告,顺利通过了世行组织的验收。三是省级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投入加大。从省级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中安排4880万元,实施了四条重点小流域及其他一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在重要水源保护区、九大高原湖泊径流区、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周边安排四条小流域,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四是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前期工作。按照国家农发办的统一部署,完成了8个县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预审和申报工作,规划面积77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378平方公里,治理面积323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18285万元。

        生态修复工程成效显着。进一步加强水利、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050平方公里。

        监测评价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开展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云南省建设监测点33个,涉及9个州(市)27个县(市、区),从2012年开始进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省水利厅安排运行管理经费165万元,采集监测数据,完成了年度监测资料整编。二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全省共有131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测备案。对水土保持监测持证单位实施的普渡河甲岩水电站等4个重大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全面现场指导检查,规范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三是继续开展坡耕地治理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7个项目县采集监测数据,整理分析监测成果,为坡耕地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加快监测网络构建。在已建成33个监测点的基础上,完成了洱海流域白石溪、澜沧江流域小漫水电站库区两个新建监测的选点、监测方案编制和论证工作。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初步设计》,适时启动建设。五是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完成了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的延期换证和资质申报,通过努力,延期6家,新增16家,使我省水土保持监测资质持证单位达到22家,其中3家甲级,19家乙级。这对培育壮大我省水土保持监测市场,培养人才队伍,提高水土保持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监测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六是发布了《云南省2011年水土保持公报》,并向水利部报送了《中国水土保持公报》云南省部分内容。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将“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兴水强滇”战略的决定》中指出:“继续抓好‘长治’、‘珠治’工程和水源涵养林及防护林建设。加快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和西南诸河、石漠化地区、易灾地区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以及重要城市水源区、以滇池为重点的九大高原湖泊径流区的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实施世行贷款/欧盟赠款水土保持项目,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的保护,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工作”。水是生命之源,土是万物之本,水土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不仅直接关系到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更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选择。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兴水强滇”战略,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加强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省“两强一堡”战略目标而不懈努力。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2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水文站点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注:楚雄州小黄瓜园水土保持监测站位于金沙江一级支流龙川江水系,监测站控制面积5560km2。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12年全省主要开展了中央预算内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和省级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383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4.05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5.54万公顷,种草0.59万公顷,封育治理11.34万公顷,其它2.31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95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24890万立方米。

        截至2012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05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52.06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88.85万公顷,经济果木林93.43万公顷,种草9.30万公顷,封育治理193.05万公顷,其他68.31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9.05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中央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

        2012年中央安排我省水土保持项目重点小流域治理25条,投资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省级配套260万元,州市级配套120万元,县级配套120万元。工程涉及全省15个州市25条小流域,计划治理面积63平方公里,25个项目已全面开工,已完成66%的工程量。预计2013年9月完工。

        (2)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2012年中央加大对我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投入,全省10个项目县立项建设,比2011年7个县多3个县。工程总投资12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00万元,省级配套1250万元,州市级配套1250万元。截至2012年12月底,试点工程共完成坡改梯21537亩,占计划的35%,工程进展顺利,计划2013年4月完工。

        (3)其他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为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云南,绿色云南,2012年国家加大对我省的水土流失治理支持力度,通过发改、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实施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土保持项目、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共完成治理面积2882平方公里。

        (4)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12年从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中安排水土流失治理经费4880万元,实施了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朗家营石头山、绿春县祖玛河、剑川县马登河、永胜县季官河4条重点小流域及其他一批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在重要水源保护区、九大高原湖泊径流区、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周边,安排了盘龙区老坝、华宁县抚仙湖世家河、宁蒗县竹地沟、永胜县青草湾等4条小流域,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治理面积445平方公里。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050平方公里。截至2012年底,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76.09万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12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593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61642万立方米,新修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可新增蓄水量170.28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12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2.8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0.35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3.16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71亿立方米。

        备注:工程效益没有实测资料,均采用经验指标。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2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486个,比上年增加6%,其中省级432个,州(市)级469个,县级1585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59.41亿元,防治责任范围176438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25813万立方米。

        2012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432个,其中:煤炭138个,风电59个,公路48个,市政42个,园(厂)区28个,矿山25个,水利23个,电网20个,生态工程18个,水泥厂16个,其它15个。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2012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401个,其中省级82个,州市县级319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3667万元,比上年增加22%,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8782万元。实施返还治理项目2个,投入资金30.7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41次,检查项目4095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05起。

        2011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20-12-01 10:15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1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1年,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水利部及国家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各级水土保持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兴水强滇”战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面完成了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各项工作,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

        预防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监督管理能力得到提升。开展了第一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35个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完善了监管制度,健全了监管体系,规范了监管行为,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检查验收,全面提升了水土保持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监督管理行为更加规范。通过举办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培训班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上岗证书培训班、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考核、实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约谈制、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座谈会等形式,更加规范了监督管理行为。三是新《水土保持法》宣贯有声有色,国策宣传深人人心。相关领导做客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直播访谈节目《百姓与社会》栏目,与主持人从“十一五”期间云南主要实施的水土保持项目取得的成效,开展水土保持项目给老百姓带来的好处以及“十二五”期间云南水土保持工作的思路和目标进行了对话。举行了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教育活动、文艺演出和知识竞赛活动,订购新《水土保持法》释义等宣传资料1500套下发各州市县。四是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力度加大。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2268万元,比上年增加26%。五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更加有力。加强对易造成较大水土流失的水电、矿山、公路、铁路等行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省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13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15起。六是加强对省重大建设项目的服务工作。积极协调水利部完成了泸沽湖民用机场、牛栏江——滇池引水工程等重点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和批复,协调指导昆明长水机场等重点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监测等工作,确保我省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成就。一是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成效显着。我省列人全国2010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的5个项目县,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3.197万亩,完成总投资7061.54万元。2011年国家加大了对我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支持力度,安排了7个项目县,总投资9213万元。二是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顺利实施。2010年度国家安排我省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资6000万元,治理35条小流域,2011年8月底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并组织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通过了水利部考核评估。2011年度国家安排我省水土保持重点投资3750万元,治理25条小流域。目前各项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

        生态修复工程逐步拓展。各地在加强人工治理的同时,按照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思路,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地实施了天然林保护、生态修复、退耕还林、草原建设等综合治理项目,推进封禁治理和生态自我修复,通过以草定畜、以建促修、以改促修、以移促修和能源替代等做法,实现大面积的生态修复,探索出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好路子,全年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面积6000平方公里。

        监测评价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完成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二期工程云南省监测点建设任务。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云南省建设监测点33个,涉及9个州(市)27个县(市、区),总投资386.3475万元,2011年7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2011年11月顺利通过水利部组织的验收。二是强化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报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备案资料,对全省在建的大中型以上生产建设项目寄发通知,要求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尽快开展监测工作,全省共有151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测备案。三是继续开展坡耕地治理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2011年3月在临沧市云县召开全省坡改梯整治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座谈会,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积极完善水土流失监测点建设。为全面采集水土流失数据,掌握重要江河湖泊水土流失动态情况,正在开展洱海流域和澜沧江流域小湾水电站水土流失监测点建设工作。五是发布了《云南省2010年水土保持公报》,并向水利部报送了《中国水土保持公报》云南省部分内容。六是贯彻实施新《水土保持法》,严格水保方案技术审查。按照新《水土保持法》规定,在组织水保方案评审时,坚持评审工作达到“三满意”,即让水行政主管部门满意、让业主满意、让编制单位满意,为生态建设和行政审批把好关。

        世行贷款/欧盟赠款水土保持项目基本完工。继续抓好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的管理,累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8.64 km²,完成投资27143万元,其中:世行贷款11615万元,占43.8%;欧盟赠款2217万元,占8.2%;国内配套13310万元,占49%。水土保持前期工作全面开展。完成了《西南诸河(云南部分)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并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技术审查,省人民政府对规划进行了批复;完成了《云南省易灾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开展了《云南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国家农发项目2011-2013年规划修编的相关基础资料提供;积极配合水利部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水土保持普查工作扎实推进。印发了《云南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实施方案》,完成了普查人员培训工作,进行了水力侵蚀和水保措施野外调查工作,成果顺利通过国普办检查审核。

        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在昆明成功举办。2011年3月3日至4日,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在昆明隆重召开。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黄建初主任解读新《水土保持法》。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盘龙区铁冲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和晋宁县大春河科技示范园。会议圆满成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参会代表的普遍好评,扩大了云南水土保持影响。

        水土保持学会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全省水土保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水土保持学会会费收取暂行办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学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完成了学会法人登记相关手续。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对水土保持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明确提出到2020年使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的总体目标。在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从源头上扭转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温家宝总理指出,要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继续加强水土保持。最近,习近平副主席先后三次对福建长汀、陕西延安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总结长汀等地经验,推动全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兴水强滇”战略的决定》中指出:“继续抓好‘长治’、‘珠治’工程和水源涵养林及防护林建设。加快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和西南诸河、石漠化地区、易灾地区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以及重要城市水源区、以滇池为重点的九大高原湖泊径流区的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实施世行贷款/欧盟赠款水土保持项目,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的保护,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工作”。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是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源。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加强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省“两强一堡”战略目标而不懈努力。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1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水文站点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楚雄州小黄瓜园水文站水土保持监测初步成果特征值表

        注:楚雄州小黄瓜园水土保持监测站位于金沙江一级支流龙川江水系,监测站控制面积5560km²。

        4、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点建设规模为33个,其中:综合观测场1个、混合侵蚀监测点1个、控制站监测点3个、径流场监测点19个、利用水文站点9个,共建设115个径流小区和4个卡口站,涉及全省9个州(市)共27个县(市、区)。工程总投资386.35万元,于2010年5月开工建设,2011年5月完工,2011年11月通过水利部初步验收。

        5、重点区域监测成果

        2011年我省开展了牛栏江流域德泽水库水源区4551平方公里、泪海流域2565平方公里以及抚仙湖(含星云湖)流域1053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初步监测成果如下: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11年全省主要安排开展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116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10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6.81万公顷,经济果木林8.13万公顷,种草0.36万公顷,封育治理10.39万公顷,其它2.37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3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7423万方。

        截至2011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71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48.01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81.34万公顷,经济果木林85.41万公顷,种草8.71万公顷,封育治理181.71万公顷,实施保土耕作52.37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7.10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我省列入中央2010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的红河、文山、泪源、昌宁、云县5个项目县,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3.197万亩亩,完成总投资7061.5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000万元,地方配套1250万元,其他资金779.65万元),占总投资的100.8%。2011年国家加大了对我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支持力度,安排了7个项目县,总投资92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00万元,地方配套1750万元,其他资金463万元)。目前,7个项目县工程全面开工,计划2012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省级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11年度中央安排我省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资37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00万元,地方配套750万元),治理25条小流域。2011年3月底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并组织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通过了水利部考核评估。2012年度国家安排我省水土保持重点投资2500万元,治理25条小流域。

        (3)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

        累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8.64km²,完成投资27143万元,其中:世行贷款11615万元,占43.8%;欧盟赠款2217万元,占8.2%;国内配套13310万元,占49%。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2011年,积极配合林业、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加强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因地制宜,通过封育保护、舍饲养畜、建设基本农田、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按照“小治理,大封禁"的原则,在大区域封禁治理的基础上,对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辅以相应的人工措施,将人对自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实现大面积的生态修复,探索出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好路子,全年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面积6000平方公里。截至2011年底,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15.59万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11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肺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690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6792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等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1710万立方米,新修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可新增蓄水量64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11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2.4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18.7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19.1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19.1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1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340个,比上年增加16.48%,其中省级321个,州(市)级486个,县级1533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15.30亿元,防治责任范围50093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40050万方。

        2011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21个,其中:市政62个,煤炭46个,水利43个,风电41个,电网35个,矿山31个,公路28个,厂(园)区23个,其它12个。

        2、生产建设项目水士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2011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313个,其中省级45个,州市县级268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1280万元,比上年增加15.85%,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7177万元。实施返还治理项目60个,投入资金5160万元,治理面积8159公顷。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13次,检查项目4023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15起。

        2010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1-12-01 17:49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呆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0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0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水利部的支持指导下,各级水土保持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七彩云南,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着力改善民生,着力分区治理,着力创新体制,全面完成了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各项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预防监督工作扎实有效。一是自身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总体方案》,认真开展第一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35个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对照综合评价指标,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体系,规范监管行为,全面提升了水保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二是监督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省水利厅制定了《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更加完善了监督管理制度。三是水土保持“两费”征收力度明显加大。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973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5.4%。四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进一步提高。继续贯彻水利部关于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十三条红线”和新国标的规定,凡涉及红线的一律不予审批,要求三个项目从有效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改变主体设计。全省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009个,比上年增加10.0%,其中省级236个,州市417个,县级1356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69.1亿元,比上年增加43.3%,防治责任范围6.0056万公顷,拦挡弃土弃渣2.0765亿立方米,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323个,比上年增加9.1%。五是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力度更加有力。各级紧紧围绕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阶段的各项要求,配合水利部、长江委、珠江委对限期整改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22次,检查项目4226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85起。

        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稳步推进。2010年全省有5个县市实施了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有22个县市实施了“长治”工程,有9个县市实施了“珠治”工程,有19个县市实施了西南诸河省级重点治理工程,有8个县市实施了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有20个县市实施了生态修复工程。2010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630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3260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137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3.06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7.08万公顷、经济果木林7.18万公顷,种草0.41,封育治理12.27万公顷,保土耕作2.61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0053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5083.4万立方米。实施的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443.3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33239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755.5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85.1万立方米。

        监测评价工作成效显着。一是加强监测机构队伍建设。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成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的通知》的要求,积极与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围绕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六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和队伍,已有13个州市成立了监测分站,落实了监测人员。二是进行水土流失监测点建设。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云南省水土流失监测点建设任务书》的要求,认真组织云南省33个监测点的实施方案和设计工作,于6月5日开始建设,现已基本完成。三是发布了《云南省2009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侧重公告了监测点长线数据成果和具有使用价值的监测成果,突出了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六项防治指标’’监测曲线图成果的公告。四是开展了水土保持普查工作。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统一安排,参加全国水土保持普查培训,编制云南省水土保持普查实施方案,进行全省水土保持普查人员培训,认真开展了全省水土保持普查工作。五是加快水土保持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编制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并通过了技术审查和项目投资专项论证,力争尽快组织实施。六是继续开展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工作。列入全国的2个监测公告监测点和其他18个监测点都正常开展了监测工作;对5个县市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开展了监测;在长江流域的楚雄小黄瓜园水文站和珠江流域的玉溪峨山水文站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工作。七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各项制度,全省共有22件项目进行了监测备案,12件项目编制并论证了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按时向水利部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年报》。

        胡锦涛总书记2009年7月考察云南时指出“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低碳技术,下大气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要深入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突出抓好滇池等水污染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云南发展的宝贵资源和最大优势”。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是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源。水土保持不仅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也是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加强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为早日实现我省“两强一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而不懈努力。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0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水文站点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2号)和《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7号)的规定,云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体现了:为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管理服务,为生产建设单位技术指导服务的作用。

        (1)2010年度在建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年度监测成果情况

        大理洱源电站顺濞江弃渣场挡墙

        凤尾河1#弃渣场拦挡措施

        尾河水电站厂区施工营地挡墙及排水措施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典型成果

        ★溪洛渡水电站(云南省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和云南省永善县交界的溪洛渡峡谷内,电站装机容量12600MW,工程总占地面积1622.67hm²而,其中云南省703.83hm²。该工程于2003年8月开始筹建、2005年12月底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向家坝水电站(云南省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向家坝水电站位千金沙江下游河段的峡谷出口处,是金沙江下游梯级开发的最末—个梯级,坝址右岸位千云南省水富县、左岸位千四川省宜宾县境内,电站总装机容量6000MW,总工期9年6个月,静态总投资344.94亿元。向家坝水电站主体工程建设区占地总面积1076.09hm²,其中云南省593.84hm²。该工程千2004年4月开始筹建、2006年12月开工建设,2005年底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六项防治指标曲线图

        六项防治指标柱状图

        5、水土流失灾害事件

        ★金平县老集寨乡安福村滑坡泥石流

        2010年4月18日凌晨2时至5时,金平县老集寨乡境内突降暴雨,降雨量达26.8毫米,导致金平县老集寨乡大竹棚村委会安福村附近发生滑坡泥石流,造成5人失踪、1人受伤。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10年全省主要安排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项目,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开展了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试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4630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3260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137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3.06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7.08万公顷,经济果木林7.18万公顷,种草0.41万公顷,封育治理12.27万公顷,保土耕作2.61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0053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5083.4万方。

        截至2010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40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44.91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74.53万公顷,经济果木林77.28万公顷,种草8.35万公顷,封育治理171.32万公顷,实施保土耕作50.00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5.80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参点工程

        2010年度我省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5个项目县,共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1.06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867.13公顷,水土保持林17.60公顷,经济果木林221.40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471座(口、个)。

        (2)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10年度我省开展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重点防治的22个县(市、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71.5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43.58公顷,水土保持林1158.02公顷,经济果木林366.33公顷,封育治理4534.36公顷,保土耕作647.81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53座(口、个)。

        截至2010年,全省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8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8.87万公顷,水土保持林35.43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3.69万公顷,种草1.94万公顷,封育治理53.73万公顷,保土耕作15.15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9.08万座口、个)。

        (3)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010年度我省开展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的9个县(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28.72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94.09公顷,水土保持林456.97公顷,经济果木林305.28公顷,封育治理1390.37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95座(口、个)。

        截至2010年底,我省开展的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462.22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219.93公顷,水土保持林9383.15公顷,经济果木林5023.19公顷,种草42.39公顷,封育治理27160.06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893座(口、个)。

        (4)西南诸河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为切实改善西南诸河(云南省部分)(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等四条国际河流),水土流失严重、侵蚀类型多样、侵蚀方式复杂,生态环境脆弱、少数民族聚居、经济发展滞后的局面。2010年度我省开展西南诸河水土保持重点工程19个县(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59.3◦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97.64公顷,水土保持林837.26公顷,经济果木林1223.10公顷,封育治理2728.97公顷,保土耕作643.36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69座(口、个)。

        (5)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

        我省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项目涉及昭通市的巧家、永善、威信、镇雄和楚雄州的大姚、姚安、永仁、元谋等8个县。2010年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1.38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988.0公顷,水土保持林1970.0公顷、经济果木林1005公顷,封育治理3509.0公顷,保土耕作1509.0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731座(口、个)。截至2010年底,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7.52平方公里。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2006年,我省蒙自县、洱源县、腾冲县、福贡县、临翔区列入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同时“长治”工程于2004年开始启动的西山区等生态修复试点县也大力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各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截至2010年底,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55850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10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443.3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33239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755.5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85.1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10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71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6.7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4.03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71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0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09个,比上年增加10.0%,其中省级236个,州(市)级417个,县级1356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69.1亿元,比上年增加43.3%,防治责任范围60056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20765万方。

        2010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36个,其中市政43个,电网41个,煤炭33个,交通27个,水利22个,矿山20个,水(风)电19个,化工15个,水泥9个,其它7个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2010年全省验收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项目323个,比上年增加9.1%,其中省级85个,州市县级238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9736.7万元,比上年增尤二115.4%。实施返还治理项目37个,投入资金1977.9万元,治理面积4585.5公顷。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22次,检查项目4226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85起。

        2009年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0-12-01 11:25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09年水土保持监测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09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水利部的支持指导下,以中央确定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努力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十一五”期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的战略目标和云南省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及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防治、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09年,全省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一是注重了自身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在参加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总结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启动视频会议的同时召开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启动会,相关领导作了动员讲话,35个县列入了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单位。二是全力配合上级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中华环保世纪行云南采访组的领导和21家新闻媒体单位的记者对水土流失及生产建设项目的考察采访,配合水利部珠江、长江水利委员会对云南的9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认真执行对水土保持方案“批否”的政策。继续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十三条红线”和新国标的规定,要求两个将弃渣堆积于库底的水电站项目更改了主体设计中的弃渣场设计并重新审查了水土保持方案。对一个由水库环抱的矿产项目直接不予通过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实现了水土保持对项目的一票否决。四是水保“两费”征收的力度明显加强。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4521万元,比上年增加21.77%,其中省级征收2743万元,仅公路项目就达800万元多,实现了公路项目零的突破。五是提高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率。2009年全省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826个,比上年增加12.44%,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18亿元,比上年增加186.36%,防治面积11万公顷,拦挡弃土弃渣5.5亿立方米,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96个。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66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68起。

        2009年,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有29个县市实施了“长治”工程,有16个县市实施了“珠治”工程,有8个县市实施了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有51个县市实施了西南诸河省级重点治理工程,有7个县市实施了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自2004年起累计有20个县市区实施了生态修复工程。2009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54平方公里,比上年增长了29%,实施保护面积8000平方公里,比上年增长了60%。实施的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约524.8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1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1822万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1963万立方米。9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省人民政府省长的指示牵头正式启动了《“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云南省部分)生态保护与水土流失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省水利厅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前期工作指导意见》,组织编制完成了《云南省近期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1)》,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政策研究报告》并通过了评审。

        2009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工作:一是厅领导高度重视监测机构队伍建设。发出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成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的通知》,要求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水利部领导关于“建立健全各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强化水保监测机构的职能定位”的重要指示,按照“六个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监测机构,大力推进监测工作的开展。新成立了4个监测分站。二是继续加强水土流失常规监测工作。根据水利部关于做好后续设计的要求,完成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二期工程云南省监测点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了33个监测点建设准备工作。省厅同意为新成立的4个监测分站各建设一个综合监测场,并完成了监测场点的设计审查工作。列入全国的2个监测公告监测点和其它18个监测点都正常开展了监测工作。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等3个单位和3位技术人员被水利部水保监测中心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三是不断加强和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省厅印发了《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分类管理目录》《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进一步明确了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测管理,基本解决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技术问题。四是云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受到了国家的关注,为全国带了好头。云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坚持为生产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为监测管理部门提供数据决策服务的“二为”方向目标,突现了为生产一线服务、为监督管理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通讯一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专题》印发中央国家机关、省市区,介绍推荐了云南的做法。2006年出台的《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被赴云南进行中华环保世纪行的全国人大环资工委的领导搜集去作为水土保持法修改的参考资料,并被多个省区效仿出台了相似的文件。五是2009年发布的《云南省2008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更具权威性。侧重公告了各类监测的长线数据成果和具有使用价值的监测成果,突出了大型生产建设项目“6项防治指标”监测曲线图成果的公告,直接起到了为生产实践服务、为科学研究服务、为社会知情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习近平副主席分别在2006年和2008年视察云南时对云南的生态保护、建设作过重要指示。2009年,省委书记指出:云南省地处多条大江大河上游,是国家的重要生态屏障,我们有责任搞好环境保护,良好的生态也是云南发展的潜力所在。但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在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破坏了生态环境,那么云南将一无所有。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要把生态建设的想法变为具体行动。让我们在中央、省的领导下努力对自然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对人为水土流失进行监督控制,为云南省“两强一堡”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早日实现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09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水文站点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2号)和《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7号)的规定,云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体现了:为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管理服务,为生产建设单位技术指导服务的作用。2009年,全省有81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备案,30个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通过了技术论证,53个项目向有管辖权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报送了项目年度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其中:水电25个、风电1个、公路7个、铁路2个、矿山8个、煤炭4个、电网2个、其它4个。相对于已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数量,电网、公路、煤炭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率较低。

        (1)2009年度在建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年度监测成果情况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典型成果

        ★溪洛渡水电站(云南省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和云南省永善县交界的溪洛渡峡谷内,电站装机容量12600MW,工程总占地面积1622.67hm2,其中云南省703.83hm2。该工程于2003年8月开始筹建、2005年12月底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向家坝水电站(云南省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向家坝水电站位千金沙江下游河段的峡谷出口处,是金沙江下游梯级开发的最末—个梯级,坝址右岸位千云南省水富县、左岸位于四川省宜宾县境内,电站总装机容量6000MW,总工期9年6个月,静态总投资344.94亿元。向家坝水电站主体工程建设区占地总面积1076.09hm2,其中云南省593.84hm2。该工程于2004年4月开始筹建、2006年12月开工建设,2005年底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水土保持监测积极为生产建设单位提供指导服务

        近几年来,在云南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绝大多数监测单位,积极承担为生产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的职责,为建设单位多次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例如某监测单位接到赛珠水电站项目监测委托后,立即进场监测,并对其5个防治分区分别提出整改建议。建设单位根据整改建议实施后,6项防治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水保方案中确定的目标值,使其顺利通过了验收。

        (4)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09年我省完成部、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75个,大部分项目都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测为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数据,为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服务,也为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了依据。

        5、水土流失灾害事件

        (1)威信县麟凤乡麟凤村公路边坡滑坡

        2009年4月26日11时40分,威信县麟凤乡麟凤村出水洞村民小组梅子坳因采石场采石引发公路边坡滑坡,造成过路行人4人死亡。

        (2)威信县扎西镇小坝村羊梯岩山体滑坡

        2009年4月26日12时40分左右,威信县扎西镇小坝村羊梯岩发生山体滑坡,灾害造成2栋房屋被毁,3人死亡,2人受伤,19人失踪。

        威信县小坝村羊梯岩滑坡体

        (3)凤庆县小湾镇山体滑坡

        2009年7月20日凌晨3时,受连日降雨的影响,凤庆县小湾镇正义村荒田小组山脚发生山体滑坡,约100多万方滑坡体滑入澜沧江中,致使鲁史镇、新华乡境内的14名群众失踪。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09年全省主要利用了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水土保持投资和2009年第二批、第四批中央扩大内需水土保持投资,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西南诸河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开展了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试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11254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3254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800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2.74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6.25万公顷,经济果木林7.1◦万公顷,种草0.32万公顷,封育治理13.49万公顷,保土耕作2.65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794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3413.8万立方。

        云南省2009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面积比例图

        截至2009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94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41.85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67.45万公顷,经济果木林70.10万公顷,种草7.94万公顷,封育治理159.05万公顷,实施保土耕作47.39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4.82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09年度我省有29个县市区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175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935.2公顷,水土保持林1032.25公顷,经济果木林951.22公顷,种草6.67公顷,封育治理13166.09公顷,保土耕作1408.58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238座(口、个)。

        截至2009年,全省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8.730万公顷,水土保持林35.215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3.560万公顷,种草1.9427万公顷,封育治理51.96万公顷,保土耕作14.94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82万座(口、个)。

        (2)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009年度我省有16个县市实施了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18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935.91公顷,水土保持林2459.65公顷,经济果木林1833.45公顷,封育治理11888.66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535座(口、个)。

        截至2009年,我省开展的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433.5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025.84公顷,水土保持林8926.18公顷,经济果木林4717.91公顷,种草42.39公顷,封育治理25769.69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598座(口、个)。

        (3)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

        我省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项目涉及昭通市的巧家、永善、威信、镇雄和楚雄州的大姚、姚安、永仁、元谋等8个县。2009年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3.86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50.72公顷,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2177.95公顷,封育治理9059.28公顷,保土耕作1728.4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541座(口、个)。截至2009年底,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1.05平方公里。

        (4)西南诸河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根据西南诸河(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等四条跨国河流)云南省部分,水土流失严重、侵蚀类型多样、侵蚀方式复杂、生态环境脆弱的情况,我省从2008年第四季度扩大内需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安排4500万元,并将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水土保持投资2250万元全部安排在西南诸河流域,作为省级重点治理项目对该区域进行了治理,加上先期启动的大理市等7个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8.2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768.33公顷,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7150.38公顷,封育治理12854.41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42座(口、个)。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2006年,我省蒙自县、泪源县、滕冲县、福贡县、临翔区列入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同时长治工程于2004年开始启动的西山区等生态修复试点县也继续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各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截至2009年底,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418500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09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524.8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1141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1821.52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1963.37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09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67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3.4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3.95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70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09年我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826个,比上年增加12.44%,其中部级17个,省级217个,州(市)级528个,县级1064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1798亿元,比上年增加186.36%,防治责任范图110254.9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54998万立方米。

        2009年省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17个,其中:市政45个,公路38个,电网35个,矿山32个,煤炭31个,水(风)电16个,水利9个,其它11个。

        省水利厅2009年审批生产建设项目各行业比例图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2009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96个,比上年增加23.33%,其中报水利部验收9个,省级66个,州市县级221个。省级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生产建设项目66个,其中水利26个,电网13个,水电9个,公路4个,水泥3个,其他11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4521.2万元,比上年增加21.77%。实施返还治理项目73个,投入资金2113.2万元,治理面积4724.5公顷。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66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68起。

        2008年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09-11-20 11:24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08年水土保持监测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08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水利部的支持指导下,以中央确定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努力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十一五″期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的战略目标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的总体目标,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防治、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以国策教育为契机,以专项执法为动力,以贯彻国标为手段,积极推进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2008年4月,水利部印发了《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我厅制定了《云南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举行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启动仪式。相关领导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实施步骤措施,作为今后三年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各地都开展了一些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国策意识、生态意识起到了较好作用。2008年3月,省厅根据水利部2007年10月启动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要求,组成2个组对昆明、曲靖、保山、德宏4个州市的13个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较差的富源县书桌煤矿、德宏州遮放到陇川二级公路下达了整改通知并报水利部给予了严肃处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收缴力度明显加大。2008年国家发布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等3个新国标。我厅在贯彻执行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的同时认真贯彻新国标,对开发建设项目是否具有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和是否违反水土保持″13条红线″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批。对1个煤矿项目和2个水电站项目违反新国标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其进行了主体工程的重新设计,对2个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炭项目进行了限批。2008年全省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624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41.2亿元,防治面积4.97万公顷,拦挡弃土弃渣3.89亿立方米,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40个,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713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4415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237起。

        以重点项目为主导,以前期工作为基础,以新增项目为机遇,努力开展水土保持综合防治工作。2008年,全省有28个县(市)实施了“长治”工程,10个县(市)实施了“珠治”工程,7个县(市)实施了西南诸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5个县(区)继续实施了生态修复试点工程,3个县(区)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和2个县(区)的面源污染水土保持试点都在进一步完善,松华坝水库面源污染试点全面竣工。第四季度争取到国家新增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资9000万元,除在“长治”、“珠治”项目县增加项目外,又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县33个。2008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22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实施的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约433.47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1.8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6709万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可新增蓄水量824万立方米。2008年我省根据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决定:编制完成了《“长治”工程第七期项目(2009、2010年度实施小流域)可研报告》、《“珠治”工程2008、2009年度实施小流域初步设计报告》和《西南诸河流域重点治理小流域初步设计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安排开展了《云南省“长治”工程建设规划》和《云南省“珠治”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以体系建设为龙头,以“数字水保”为纽带,以制度公告为抓手,大力拓展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工作。2008年,省厅注重深入学习贯彻水利部副部长关于“建立健全各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强化水保监测机构的职能定位”的重要指示,要求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监测机构,大力推进监测工作的开展。组织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实施方案(一期)》,从6个方面开展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全省的监测能力。省厅审查通过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使云南“数字水保工程”完成了建设的全面准备工作。省厅和水利部分别审查通过了云南省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监测点的选点和设计报告,全省33个监测点列入全国二期建设工程。2008年发布的《云南省2007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更加及时、准确,对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监管作用。2008年向3个拟新建的开发建设项目提出了设置视频监测点的要求,向溪洛渡、向家坝大型水电站提出了报送“6项防治指标”监测曲线图成果的要求,并获取了这些成果,不仅使监测管理工作上了新水平,也充分体现了开发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目的意义。2008年建设完成了晋宁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自动监测系统;楚雄、玉溪、曲靖等监测分站对现有监测点开展了持续观测;两个水文站的水土保持监测取得了初步成果;开发建设项目监测数量不断增加,监测水平不断提高,监测成果日臻完善。

        从2008年底结束的“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成果中获知,我省在长江上游及西南诸河区、西南岩溶石漠地区水土流失的严重状况都居于前列,楚雄彝族自治州10个民族县有7个县是水土流失严重县,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8个民族县中有5个县是水土流失严重县,严重的水土流失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生存带来了严重的困难。铁路、公路、水电站、矿山等开发建设项目每年都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高频率经营的坡耕地使水土资源不断流失。脆弱的地质、加之人为因素的扰动致使每年都有滑坡泥石流产生。加快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速度,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力度,在今天更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尖山河小流域控制站观测结果表

        摩布小流域控制站观测结果表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坡面径流场观测结果表(2008年)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08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坡面径流场2008年度观测成果表(全国典型小流域)

        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径流场2008年度水土流失监测统计表(全国典型监测点)

         

         

        3、重要江河流域水土流失监测情况

        (1)楚雄州小黄瓜园水文站水土保持监测初步成果

        小黄瓜园水文站水土保持监测初步成果特征值表

        注:楚雄州小黄瓜园水土保持监测站,位于金沙江一级支流龙川江水系,监测站控制面积5560km²。

        (2)玉溪市峨山水文站水土保持监测初步成果

        峨山水文站水土保持监测初步成果特征值表

        注:玉溪市蛾山水土保持监测站,位于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监测站控制面积1225km²。

        4、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监测点情况

        昆明市晋宁县大春河位于长江流域金沙江水系普渡河的二级支流,流域面积31.39 km²,作为全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之一,2008年9月大春河水保科技示范园水土保持监测系统工程建设完成。园区内配套建设12块标准径流场,实现了坡面水土流失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测,建立了自动气象站和展示大厅。大春河监测点将对降雨量、径流量、土壤含水量、土壤流失量、气象等数据进行全面自动监测。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08年,全省共有103个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监测项目备案,17个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通过了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的论证审查,70个项目向省水土保持监测机构报送了项目年度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1)2008年度在建部分开发建设项目年度监测情况

        云南省在建部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成果表(2008年度)

        注:★代表未进行此项监测内容或无监测结果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典型成果

        溪洛渡水电站(云南省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和云南省永善县交界的溪洛渡峡谷内,电站装机容量12600MW,工程总占地面积1622.67hm2,其中云南侧703.83hm2。该工程于2003年8月开始筹建、2005年12月底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监测单位:云南润滇节水技术推广咨询有限公司

        溪洛渡水电站各指标监测成果汇总表

        向家坝水电站(云南省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向家坝水电站位千金沙江下游河段的峡谷出口处,是金沙江下游梯级开发的最末—个梯级,坝址右岸位于云南省水富县、左岸位千四川省宜宾县境内,电站总装机容量6000MW,总工期9年6个月,静态总投资344.94亿元。向家坝水电站主体工程建设区占地总面积1076.09hm2,其中云南侧593.84hm2。该工程于2004年4月开始筹建、2006年12月开工建设,2005年底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监测单位:云南润滇节水技术推广咨询有限公司

        向家坝水电站各指标监测成果汇总表

        六项防治指标曲线图

        六项防治指标柱状图

        阳宗海电厂监测成果:

        阳宗海电厂三期扩建工程位于昆明市宜良县汤池镇境内,阳宗海湖北岸。电厂扩建工程装机容量为2x300MW,年发电量约33亿KW•h,工程建设占地总面积为41.96hm2。该工程于2005年11月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监测单位:云南润滇节水技术推广咨询有限公司

        阳宗海电厂主要指标监测成果汇总表

        六项防治指标曲线图

        六项防治指标柱状图

        (3)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08年我省完成部、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33个,其中少部分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测为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数据,为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服务,也为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了技术依据。

        云南省2008年验收部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表

        6、水土流失灾害事件

        (1)昭通市巧家县金塘乡梨树村山体滑坡

        2008年7月4日夜至5曰晨,巧家县普降大雨,加之前期降水,7月5日,巧家县金塘乡梨树村发生山体滑坡。灾害导致37户村民房屋受到威胁,部分房屋受损倒塌,4名村民失踪。

        (2)昆明市东川区舍块乡茂麓村泥石流

        2008年7月31曰晚22时35分左右,东川区金沙江一级支流的茂麓小河,突降单点暴雨,形成下游泥石流灾害,冲毁东川区铜都矿业有限公司茂麓选矿厂的精矿库房,冲毁淤埋车间设备一套、装载机一台、厂区便桥一座、3名值班工人和1名过往行人失踪,并导致附近部分村庄停电及损毁附近乡村道路1500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元。

        (3)大理州宾川县鲁地拉村泥石流

        2008年6月9日由于当地突降暴雨,致使当曰晚22时10分鲁地拉村发生泥石流自然灾害。泥石流造成附近鲁地拉水电站工程建设区内设施、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08年全省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开展了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试点工程和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水土保持项目。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522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2522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2.05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4.70万公顷,经济果木林4.91万公顷,种草0.32万公顷,封育治理10.94万公顷,保土耕作2.30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64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3557万立方米。

        云南省2008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面积比例图

        截至2008年全省综合治理措施面积图

        截至2008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97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9.29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76.68万公顷,经济果木林66.97万公顷,种草10.21万公顷,封育治理164.73万公顷,实施保土耕作39.46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5.25万座(口、个)。

        云南省200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完成情况表

        云南省2008年度水土保持拦蓄工程建设情况统计表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08年度我省开展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重点防治的28个县(市、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332.47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760公顷,水土保持林1720公顷,经济果木林1246.67公顷,种草86.67公顷,封育治理24533.33公顷,保土耕作3900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846座(口、个)。

        截至2008年,全省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4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8.64万公顷,水土保持林35.11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3.47万公顷,种草1.94万公顷,封育治理50.65万公顷,保土耕作14.8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60万座(口、个)。

        (2)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008年度我省开展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的10个县(市)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66.9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73.4公顷,水土保持林2485.93公顷,经济果木林553.19公顷,封育治理3177.37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67座(口、个)。

        截至2008年底,我省开展的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253.5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089.93公顷,水土保持林6466.53公顷,经济果木林2884.46公顷,种草27.46公顷,封育治理13881.03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063座(口、个)。

        (3)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

        我省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区为昭通市的巧家、永善、威信、镇雄和楚雄州的大姚、姚安、永仁、元谋等8个县。2008年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6.6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99.01公顷,水土保持林864.04公顷,经济果木林453.55公顷,封育治理8552.08公顷,保土耕作1592.71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245座(口、个)。

        截至2008年底,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7.19平方公里。

        (4)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水土保持项目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制定出台积极的财政政策,新增拉动内需投资项目,我省争取到中央水土保持投资9000万元,全省16个州(市)的78个县开展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截至2008年底,全省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水土保持项目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2.8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50.49公顷,水土保持林108.12公顷,经济果木林510.09公顷,封育治理10412.43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53座(口、个)。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2006年,我省蒙自县、洱源县、腾冲县、福贡县、临翔区列入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各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截至2008年底,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93400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08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壌侵蚀量433.47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18224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6708.78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824.15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08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62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1.3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3.85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60亿立方米。

        云南省2008年度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表

        备注:工程效益没有实剧资朴,均采用经验指标。

        第四部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08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624个,其中部级6个,省级280个,州(市)级436个,县级902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41.2亿元,防治面积49677公顷,拦挡弃土弃渣38894万立方米。

        2008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80个,其中:煤炭122个,电网45个,公路28个,城建23个,水泥厂20个,矿山18个,水利10个,水电8个,其它6个。

         

         

        省水利厅2008年审批开发建设项目各行业比例图

        云南省2008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表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2008年全省开发建设项目基础产业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较高,社会公共设施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较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普遍较差,公路项目基本没有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全年共验收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40个,其中报水利部验收3个,省级30个(水利4个,水电3个,电网23个),州市县级207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713.0万元。实施返还治理工程69个,投入资金1297.5万元,治理面积16846.4公顷。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4415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237起。

        个别开发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2007年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08-11-07 09:57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07年水土保持监测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07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水利部的支持指导下,以中央确定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努力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十一五”期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的战略目标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的总体目标,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等多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上下联动,多部门配合,预防监督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发出通知,全面安排部署。年初我厅下发了《云南省2007年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预报工作要点》,就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和全省的预防监督、监测预报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二是上下联动,加强执法检查。一年里省级配合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执法检查组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及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对矿山工程的检查工作3次,对12个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多部门配合,共同做好监督工作。我厅与省发改委、省经济委、省电网公司等部门单位,利用不同的形式进行沟通、协商,请其支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省发改委、省经委都把有无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必备条件,促使一大批开发建设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四是精心组织,全面安排执法专项行动。10月15日组织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执法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全国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视频会,同时召开全省水土保持专项执法启动会,成立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发出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安排了全省专项执法工作。五是严格审批审查,督促建设单位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根据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厅召开方案评审专家座谈会,统一审批审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从编制方案这个源头上抓起,在方案的评审和批复中都明确无误的写明建设单位应履行的法律责任。全省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2551次,检查项目2803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342起;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808个,设计投入资金82亿元,防治面积7.5万公顷,拦挡弃土弃渣5.5亿立方米;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296万元;实施返还治理工程15个,治理面积468公顷;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60个。

        多种措施,多样模式,综合治理工作稳步推进。2007年,全省18个县市实施了“长治”工程,10个县市实施了.“珠治”工程,8个县实施了世行贷款/欧盟赠款水土保持工程,2?个县实施了生态修复试点工程,2个县实施了面源污染防治工程,3个县实施了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工程,共治理小流域88条,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480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2480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实施的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约452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3.1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5784万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1462万立方米。

        全面安排,突出重点,监测预报工作成效显着。一是省厅召开全省第三次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展的目标、方向和近期工作。二是下大力抓好《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有60个监测项目进行了备案,25个监测项目编制了《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并通过了论证审查,13个项目按时报送了年度监测成果报告。我省的这些做法,受到了水利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三是省水利厅批准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06~2015年)》。四是《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历时两年,七易其稿,已进入省厅的审查程序,它的建设必将大大提升水土保持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五是常规监测不断完善和扩展,玉溪市、楚雄州的多个监测点,坚持长期连续监测,宣威、大姚的两个监测点直接向水利部报送监测成果,2007年我省又有33个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工程。六是水土保持公告、公报、年报制度都得到落实,及时向水利部提供了《中国水土保持公报》云南部分的内容,而且被采用的数据较多,适时高质量发布了《云南省2006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由我厅提供省政府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省监测总站和8个国家级监测分站都按要求报送了年度监测报告。七是为加快水土保持监测步伐,拓宽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已选定两个水文站作为水土保持监测试点站,按《水土保持监测规程》开展监测工作。

        我省长江流域龙川江556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多年平均输沙量约有493万吨,滑坡泥石流每年都有发生,水电站、公路等开发建设项目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乃至滑坡泥石流数起并造成严重后果,挖山采石(沙)、坡耕地种植等仍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严重受损的生态,为其“埋单”的机制尚未建立,开发与保护、破坏与治理的矛盾重重,水土保持工作任重道远。

        党的”十七大”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及时的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这是人类文明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人们只顾眼前利益,缺少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的时候,这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在企业、团体、个人只顾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环境效益的时候,这需要加强监督管理;在严重的水土流失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生产、生活的时候,这需要更多的治理投入。这,就是水土保持工作部门、水土保持工作者的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07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重要江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1)长江流域云南段一级支流小黄瓜园水土保持监测站初步监测成果

        (2)珠江流域南北盘江治理区(云南省)水土流失监测成果

        按照水利部《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实施技术方案》,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承担了全国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珠江南北盘江治理区水土保持监测任务,经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审查、认定2007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南北盘江治理区云南省24县(区)土地总面积47168.58 km2,积的56.39%,其中轻度侵蚀面积为11821.19km2,占总侵蚀面积的60.50%,中度侵蚀6726.5km2,占总侵蚀面积的34.43%,强度侵蚀961.29km2,占总侵蚀面积的4.92%,极强度侵蚀29.12km2,占总侵蚀面积的0.15%,无剧烈侵蚀。

        南北盘江治理区云南24县(区)2007年土壤侵蚀总面积比1999年土壤侵蚀遥感调查面积减少了220.89km2,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增加了292.62km2,中度侵蚀面积减少了1097.25km2,强度侵蚀面积增加了606.88km2,极强度侵蚀面积减少了23.14km2,两个年度均没有剧烈侵蚀发生。

        从侵蚀强度面积变化上来看,极强度侵蚀及中度侵蚀面积减少,强度侵蚀和轻度侵蚀一面积增加,其趋势为中度侵蚀大部分转为轻度侵蚀、部分加强为强度侵蚀,土壤侵蚀总面积有所减少。专家认为项目区综合治理和封育保护效果较为明显,应进一步加大南北盘江治理区的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力度。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是全国第一个出台的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进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实施好该《办法》,我省一是于一月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发出补充通知,明确具体事项;三是指定专人负责经常性的督办;四是通过执法等途径督促落实。

        2007年,全省共有60个属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管辖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监测项目备案,25个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并通过了技术论证,13个项目按时向省水保监测管理部门报送了项目年度水土保持监测报告,落实了“年报制度”。

        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部分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

        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部分年度监测报告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技术论证情况

        《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的第一年就得到了水电、火电、水泥、煤炭等行业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他们在委托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报经有管辖权的机构论证审查后认真开展了监测工作。但铁路、公路等部门却消极对待,且在项目建设中造成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2007年省级共论证审查《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25个,其中水电项目11个、火电项目1个、水泥项目3个、煤矿等矿产项目7个、其它项目3个。

        (2)2007年度在建开发建设项目年度监测报告情况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典型成果

        (4)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07年我省完成部、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5件。思小高速公路、西南成品油管道、苏帕河三江口水电站、罗平老渡口水电站、澄江220KV抚仙变电所等一批开发建设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数据,为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服务,也为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了技术依据。

         

        5、滑坡泥石流预警预报监测

        2007年8月24日昭通市彝良县麻窝滑坡预警预报监测点24小时降雨量达62.8mm,暴雨造成滑坡点上方的寒婆岭在25日0时30分发生岩体崩塌,直接威胁5户24人,间接威胁11户4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麻窝滑坡预警观测人员发现险情后,及时将情况报告了镇政府及县水保办,并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8月25日上午,县水保办和洛泽河镇政府等相关人员赶到现场核查险情,这时垮塌又一次来临,在场工作人员不顾自身安危,积极组织疏散群众,避免了人员伤亡。这次山体岩石垮塌总量约80立方米,毁坏农作物3亩左右,毁坏房屋1间。所有受危胁的16户70人全部撤离危险地带,未造成人员伤亡,洛泽河镇政府对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进行了妥善安置。

        6、水土流失灾害事件

        开发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2007年,公路、水电站中的个别开发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实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遇有暴雨、洪水便造成了一些严重的水土流失事件。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07年全省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开展了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试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480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2480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1.63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4.39万公顷,经济果木林5.07万公顷,种草0.31万公顷,封育治理10.96万公顷,保土耕作2.44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05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4040万立方米。

        截至2007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72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7.24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71.98万公顷,经济果木林62.06万公顷,种草9.89万公顷,封育治理153.79万公顷,实施保土耕作37.16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3.61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07年度我省开展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重点防治的18个县(市、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230.79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333.33公顷,水土保持林846.66公顷,经济果木林606.66公顷,种草33.33公顷,封育治理17980公顷,保土耕作2746.66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203座(口、个)。

        截至2007年,全省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1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8.46万公顷,水土保持林34.94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3.34万公顷,种草1.9334万公顷,封育治理48.20万公顷,保土耕作14.41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11万座(口、个)。

        (2)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007年度我省开展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的10个县(市)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105.18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021.60公顷,水土保持林2432.33公顷,经济果木林1425.27公顷,种草13.73公顷,封育治理5625.93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210座(口、个)。

        截至2007年底,我省开展的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186.6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616.53公顷,水土保持林3980.60公顷,经济果木林2331.27公顷,种草27.46公顷,封育治理10703.66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796座(口、个)。

        (3)世行贷款\欧盟赠款水土保持国家重点工程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于2006年9月正式启动了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项目涉及昭通市的巧家、永善、威信、镇雄和楚雄州的大姚、姚安、永仁、元谋等8个县。截至2007年底,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06平方公里,占计划治理面积的80.41%,完成投资1352.41万元。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的实施,开创了我省利用外资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先河。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2006年,我省蒙自县、洱源县、腾冲县、福贡县、临翔区列入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各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截至2007年底,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3296公顷。

        由长江委列入西南诸河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的景谷县曼转河流域树立以建促封、以改促封、以调促封的理念,采取农村能源、林草措施、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流域生态修复步伐。经过三年的试点,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833公顷,为云南省西南诸河流域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技术路线和成功经验。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07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452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31030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5784.37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1461.76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07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215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18.10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3.178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516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07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808个,其中部级10个,省级174个,州(市)级641个,县级983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防治资金81.9亿元,防治面积74980.9公顷,拦挡弃土弃渣55013万立方米。验收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60个,其中报水利部验收2个,省级23个,州市县级235个。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296万元。实施返还治理工程15个,投入资金264万元,治理面积468.1公顷。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2551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342起。

        2007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74个,其中:煤炭49个,电网43个,市政23个,矿山17个,公路10个,水电10个,化工9个,水利4个,其它9个。省级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23个,其中水利9个,水电5个,电网5,公路4个。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省水利厅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中,坚持按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6项防治目标值没有达到的、未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没有技术评估报告的,均不给予验收。

        2007年3月20日,省水利厅将对某电站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改为检查咨询会,提出严格的整改意见,经建设方认真整改后,6月18日通过验收。

        2007年全省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260个,通过监测及技术评估综合评价:扰动土地治理率达96.65%,水土流失治理度92.93%,水土流失控制比1.05,拦渣率98.88%,林草覆盖率达28.29%,植被恢复系数90.74%。

        2006年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7-11-19 16:10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是《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06年水土保持监测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0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5周年。在这一年里,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水利部的支持指导下,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十一五”期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的战略目标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将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作为根本目标,全面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以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15周年为契机,全面推进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和预防监督工作。一是省人大高晓宇副主任、省政府何兴泽副秘书长、省水利厅谢承或厅长等陪同全国人大环资委徐永清副主任委员、水利部周英副部长一行17人赴我省就《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考察了金沙江向家坝、溪洛渡水电站,听取了中国三峡公司的汇报,充分肯定了云南省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的有效做法、经验。二是主动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省人大召开会议听取了省水利厅代表省政府作的主题汇报,省政府有关部门、中直有关单位作了补充汇报。黄炳生、高晓宇副主任分别任组长对昆明等3个市和6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其它13个州市进行了委托执法检查。三是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的情况报告。5月22日,云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的报告》。四是省人大农工委、水利厅联合召开《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5周年座谈会,水利厅同时举行了“云南省2004年土壤侵蚀现状遥感调查成果和2005年水土保持情况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专版刊登文章。省、昆明市水保部门联合在昆明市南屏步行街广场举大型的水土保持宣传演唱活动。通过上述3个方面的活动,使云南省的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大大提高了各级政府、幵发建设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五是省水利厅和各级水利部门坚持不懈的抓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年初省厅及时转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06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对全省”预防监督、监测预报”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11、12月份杨荣新副厅长带队对怒江、保山等地的10个水电站、铅锌矿等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向建设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坚持了每年现场检查10多个项目的做法,全省共开展执法检查2760次,检查项目2862个;利用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这个行政管理延伸的职能,对建设单位提出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验收的要求,使监督工作渗透到水土保持的每一个环节。全省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687个,设计投入资金41.92亿元,防治面积8.9万公顷,拦挡弃土弃渣4.2亿立方米。六是加大了水土保持“两费”征收的力度土流失案件查处力度。全省共征收了2542万元,其中省级征收了501万元,全省共查处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案件263件。

        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作稳步推进并探索了新的模式。2006年,全省实施“长治”工程20个县49条小流域,“珠治”工程10个县10条小流域,共完成综合治理面积2445平方公里,完成生态修复面积5000平方公里,约减少土壤侵蚀量408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5958万立方米,新增拦泥库容1.9亿立方米,新增蓄水量3675万立方米。完成了“长治”工程自1989年启动以来的全面总结,并通过了中国国际工程总公司组织的中期评估。“珠治”工程,完成了由试点到示范的跨越。松花坝水库面源污染试点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昆明市西山区等3个县区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开始实施。世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经过5年的前期工作正式启动。

        立足长远,规范管理,监测预报工作扎实推进,效果良好。一是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06?2015)》,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公告》;二是省厅以7号公告发布了《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了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促使许多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监测工作,并从管理上起了一个带头示范作用;三是积极探索数字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并对全省1987年、1999年和2004年三次土壌侵蚀遥感监测资料进行了抢救性的搜集整理,使全省的水土流失数据更具连续性、完整性、科学性;四是积极配合水利部完成了《中国水土保持公报》云南部分的内容,发布了《云南省2005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和《云南省2004年水土流失公告》;五是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配合长江水利委员会和珠江水利委员会完成了对我省开展的水土流失现状及动态抽样调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2006年5月视察云南时指出:“生态环境问题,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如果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而又得不到有效治理,不仅会影响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而且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云南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禀赋,这是云南宝贵的发展条件,一定要倍加珍惜,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责任”。水土资源作为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对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水土保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性工程。让我们切实贯彻执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全面加强水土保持各方面的工作,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3)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06年我省完成部、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32件。元磨高速公路、东骏水泥厂、玉溪钢铁厂技改项目、高桥水电站等一批开发建设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顺利通过了验收。水土保持监测为监督管理机构提供了依据,为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服务。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情况

        截至2006年底,我省已有2家单位取得了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质、9家单位取得乙级监测资质,持有水土保持监测上岗证书人员达13人。

        4、滑坡泥石流预警预报监测

        2006年2月,昭通市昭阳区青杠岭乡群众在山体上发现一条裂缝,乡政府得知情况后便安排人员对裂缝进行连续观测,并将险情上报县级有关部门。到5月,该裂缝成扩张趋势,昭阳区水利局紧急拨付专款安排专人对其进行监测。经实地勘查,此险情为一崩塌体,山体裂缝长400多米,裂缝最宽处达30厘米,崩塌体约6万立方米,已对山下13户住户51人的生命财产形成威胁。昭阳区水利局通过区政府协调国土、扶贫、民政等部门,对危险地段的51人及主要财产进行了搬迁和妥善安置,避免了可能发生灾害造成的损失。

        5、典型水土流失灾害事件

        (1)昭通市镇雄、威信两县遭受严重洪灾

        2006年6月28日昭通市普降中到大雨,其中东部出现大暴雨,28日8时到29日8时威信县24小时降水110.7毫米,镇雄县降水87.1毫米。强降水使镇雄、威信两县共有32个乡镇,182个村,1447个村民小组,8.04万户农户34.9万人受灾。镇雄县因灾死亡5人,失踪2人,受伤14人,其中重伤8人。灾害共造成两县农作物受灾12.5万亩,绝收1.5万亩,房屋倒塌516户652间,毁坏厩厕450户437间,毁坏烤房65间;毁坏树木9621棵、电杆573根、涵洞123个、煤矿6个、电站3个;冲走、淹死牲畜71头、家禽400只;洪水冲走微型车1辆;毁坏沟渠59条0.67公里、公路67.3公里;出现滑坡、泥石流6处,面积为350亩,危及262户1039人41间房屋。此次灾情,共造成两县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开发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2006年,公路、矿山中的个别开发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实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遇有暴雨、洪水便造成了一些严重的水土流失事件。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06年全省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开展了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试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445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2445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1.97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5.17万公顷,经济果木林3.70万公顷,种草0.40万公顷,封育治理11.15万公顷,保土耕作2.06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20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6860万立方米。

         

         

        截至2006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47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5.61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67.59万公顷,经济果木林56.99万公顷,种草9.58万公顷,封育治理142.83万公顷,实施保土耕作34.72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1.56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06年度我省开展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重点防治的20个县(市、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420.1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522.40公顷,水土保持林1734公顷,经济果木林1385.06公顷,种草203.33公顷,封育治理30787.13公顷,保土耕作5378.66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872座(口、个)。

        截至2006年,全省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8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8.33万公顷,水土保持林34.86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3.28万公顷,种草1.93万公顷,封育治理46.40万公顷,保土耕作14.14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7.69万座(口、个)。

        (2)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国家于2003年底启动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我省曲靖市、玉溪市的7个县(市)被列为试点县。到2006年底,试点工程已全面竣工。试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538.2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002.3?公顷,水土保持林14797.10公顷,经济果木林4542公顷,种草187.20公顷,封育治理26900公顷,保土耕作3392.80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332座(口、个),建沼气池2651个。

        (3)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006年,我省顺利启动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涉及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文山州的10个县(市)。到2006年底,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81.4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594.93公顷,水土保持林1548.27公顷,经济果木林906公顷,种草13.73公顷,封育治理5077.73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586座(口、个)。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1)水利部组织开展的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实施情况

        2006年,我省蒙自、洱源、腾冲、福贡、临翔等5县区列入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各县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一年来,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9877公顷。

        (2)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06年底,我省西山、南华、景谷、玉龙等8个“长治”生态修复工程县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2200公顷。景谷等县制定出台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管理办法》,收到了较好的管理效果。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06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408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5958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19728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3675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06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17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15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2.60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37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06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687个,其中部级12个,省级147个,州(市)级348个,县级1180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防治资金41.92亿元,防治面积88737公顷,拦挡弃土弃渣42057万立方米。验收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项目158个,其中报水利部验收4个,省级28个,州市级22个,县级104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542万元。实施返还治理工程18个,投入资金320万元,治理面积593公顷Q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2760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263起。

        2006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47个,其中:水、火、风电27个,电网32个,煤炭34个,公路16个,水泥9个,市政9个,矿山7个水利7个,其它6个。省级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28个,其中水利19个,公路6个,水电3个。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2006年全省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158个,通过监测及技术评估综合评价:扰动土地治理率9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度90%,水土流失控制比1.5,拦渣率95%以上,林草覆盖率达25%,植被恢复系数95%以上。

        2005年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06-11-08 16:07    浏览次数: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05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云南省TM卫星影像镶嵌图

        第一部分 综述

        我省地处祖国的江河源头和上游地区,是全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份之—。据2004年土壤侵蚀现状遥感调查:全省土壤侵蚀面积13.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5%;与1999年比较,土壤侵蚀面积减少7071.9平方公里,减少5%呈现出中度、轻度、剧烈侵蚀减少,强度、极强度侵蚀增加的状况。16个州市中,土壤侵蚀面积减少的有14个,增加的有2个,即保山市和迪庆州。全省河水平均含沙量为1.93公斤/立方米,输沙总量为32512万吨/年,以输沙量的多少排序依次为:金沙江、红河、澜沧江、怒江、珠江、伊洛瓦底江。水土流失面积的增加、河流输沙量的增加,其主要原因来自于开发建设项目等人类对地表的破坏。可见,必须进—步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管力度。

        2005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紧紧围绕“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和“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4项任务,以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的,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的各项工作。

        预防监督工作又有新的起色。强化了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突出抓了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收费三项工作。一是对全省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对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执行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二是联合四川省水利厅开展了对中国三峡公司修建的向家坝水电站的执法检查,并进行了一年一次的执法检查。开发建设项目单位及立项审批机关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都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全省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274个(其中部、省级审批102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82.03亿元,防治责任面积71764公顷拦挡弃土弃渣41462万立方米。其特点是垃圾处理、校园区建设、高新区开发、城市建设等项目都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三是坚持不懈的推动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工作,在执法检查和水保方案评审会上,都向建设单位再三强调认真落实监测、监理、验收等措施。截至2005年全省有58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验收了大朝山水电站,嵩待高速公路等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27个,(其中部省级验收项目32个),有力地促进了“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四是加大了水土保持“两费"征收力度 。省级在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工作中从大型项目抓起,全省征收水土保持“两费”2829.1万元,个别州县动用了经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征收力度显着增大。五是及时查处水土流失案件,抓住典型违法案件,一查到底,全省共进行执法检查2080次,查处违法案件225起。

        综合治理稳步推进。2005年我省积极推行招投标制、群众投工投劳承诺制、项目公示制、资金使用县级报帐制、建设监理制,规范管理。全省实施了“长治”、 “国债"、“珠治“国家重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455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2455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1.46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6.02万公顷,经济果木林2.72万公顷,种草0.31万公顷,封育治理11.50万公顷,保土耕作2.54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60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4644.50万方。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可减少土壤侵蚀量635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5411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2309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7.25万立方米。

        生态修复项目进—步巩固。我省先后有15个县(市区)次列入全国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按照“小治理,大封禁"的原则,在大区域封禁治理的基础上,对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辅以相应的人工措施,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9.9万公顷。项目县都出台了相应的管护政策,收到了良好的生态效益。

        监测预报工作全面推进。一是全省2004年土壤侵蚀现状遥感调查通过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的审查,形成了全省水土流失状况本底数据库;二是配合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完成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工程云南部分的建设,为水土保持的信息化、现代化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三是编制了“长治”七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规划,支持指导4个监测分站建起了综合典型监测场点开展了常规监测,积极开展了“珠治”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加强了长江委设置在昭通的滑坡泥石流预警预报监测站点的工作;四是大力推进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全省有58个项目开展了监测,尤其是重点开展了国家审批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五是配合水利部完成了云南部分的水土保持公报内容,同时发布了《云南省2004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使全省的公报工作有了良好的起步,六是全省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壮大,有行政监测职能的机构11个、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11个,有监测上岗证书的人员89人。

        水土保持前期工作扎实有效。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可研报告通过水利部审查并报送国家发改委;草拟了《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并配合水利部对三个规程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适时地加强了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和规程标准建设;完成了全国防治面源污染水土保持试点工程—松华坝水库防治面源污染水土保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按时完成并提交了全省水利发展“十—五”规划的相关成果资料;完成被院士认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微区域积水系统关键技术体系水土保持监测研究一项。

        2005年,国务院在《国务院关千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通知》中进一步强调,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云南山高谷深、坡陡水急,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因此,希望社会各界在能源开发、资源开采、生产建设等活动中一定要注重《水土保持法》和国务院通知精神的贯彻,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共同为建设秀美家园做贡献。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全省水土流失状况

        根据云南省2004年土壤侵蚀现状遥感调查,全省土壤侵蚀面积134261.78km2、均为水蚀,占土地面积的35.04%。

        与1999年比较,全省土壤侵蚀总面积减少7071.93km2,减少5.00%,呈现出中度、轻度、剧烈侵蚀减少,强度、极强度侵蚀增加的趋势。全省年均土壤侵蚀总量为5.0813亿t,比1999年减少537万t减少1.05%;多年平均侵蚀模数为1326t/km2?a,比1999年减少14t;侵蚀深由0.99mm减少到0.98mm。

         

        2、各州、市土壤侵蚀变化情况

        经2004年与1999年两次调查数据成果比较:全省16个州市中土壤侵蚀面积除保山和迪庆2个州市增加外,其余14个州市均为减少。

        六大流域2004年与1999年土壤侵蚀面积对比图

         

        3、主要江河流域土壤侵蚀变化情况

        2004年与1999年两次调查数据成果比较,我省六大流域侵蚀面积均为下降,面积减少最多的是红河流域,依次为金沙江流域、澜沧江流域、珠江流域、怒江流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而在侵蚀量上,金沙江、澜沧江流域为增加。

        (1)六大流域土壤侵蚀面积变化情况

        (2)六大流域土壤侵蚀量变化情况

        (3)部分流域代表性水文站水文泥沙监测情况

        ①金沙江(长江)水系

        据豆沙关水文站1965—2004年实测平均输沙量749.82万t/a,历年最大输沙量1300万t;小黄瓜园水文站1959—2004年实测平均输沙晕502.15万t/a,历年最大输沙量1470万t。

        ②珠江水系

        据江边街水文站1955—2004年实测平均输沙量683.32万t/a,历年最大输沙量1670万t;高古马水文站1959—2004年实测平均输沙量99.08万t/a,历年最大输沙量303万t。

        全省河水平均含沙是为1.93kg/m3,多年平均输沙总量为32512万t/a。按输沙量由多到少排序依次为:金沙江、红河、澜沧江、怒江、珠江、伊洛瓦底江;按输沙模数由大到小排序分别为:红河、金沙江、伊洛瓦底江、怒江、澜沧江、珠江。

        4、典型水土流失灾害事件

        2005年8月6日至8月7日,新平县平掌乡、建兴乡带普降单点大暴雨,连续降雨量达221.5mm,暴雨引发平掌乡栠镇西北侧中学至信用社一带宽26m,长35m,平均厚度1.5m,总方量1365m3的山体滑坡,造成掩埋房屋3间,受损62间,7人死亡,4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2人轻伤),冲埋牲畜24头,家禽200余只,区域内200人左右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除此,平掌乡境内多处发生滑坡及泥石流灾害,受灾范围4km2左右,受灾948户3874人、7人死亡4人受伤、损失大牲畜61头、水利设施受损326处10380㎡、公路受损282处848O㎡、房屋倒塌62间1284㎡、农作物受损888亩15.23万kg,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万元。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05年全省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国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455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2455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新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60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4644.50万方。

        截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22万平方公里,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7.36万座(口、个)。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05年度我省开展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的20个县(市、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428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336.67公顷,水土保持林1229.67公顷,经济果木林1131.47公顷,种草173.33公顷,封育治理30666.67公顷,保土耕作7262.20公顷。新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125座(口、个)。

        截至2005年,全省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48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8.08万公顷,水土保持林34.69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3.15万公顷,种草1.91万公顷,封育治理43.33万公顷,保土耕作13.61万公顷。新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7.21万座(口、个)。

        (2)国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05年度国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82.6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078.47公顷,水土保持林6435.13公顷,经济果木林2606.73公顷,种草36.27公顷,封育治理13821.27公顷,保土耕作4282.87公顷。新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522座(口、个)。

        截至2005年我省国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98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74万公顷,水土保持林8.68万公顷,经济果木林3.98万公顷,种草0.19万公顷,封育治理10.53万公顷,保土耕作3.86万公顷。新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34万座(口、个)。

        (3)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国家于2003年底启动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我省曲靖市、玉溪市的7个县(市)被列为试点县。到2005年底,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445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596.40公顷,水土保持林10392公顷,经济果木林4581公顷,种草18720公顷,封育治理23266.67公顷,保土耕作3481.60公顷。新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7130座(口、个)。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1)水利部组织开展的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实施情况

        我省列入第—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的西山、宣威、大姚、新平、劼腊、香格里拉等6个县(市、区),按照小治理,大封禁"的原则,在大区域封禁治理的基础上,对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辅以相应的人工措施,将人对自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经过三年的实施,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8.60万公顷。试点工程取得了—定成效,于2005年9月通过了国家验收。

        (2)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05年底,我省西山、南华、玉龙等8个长治“生态修复工程县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1973公顷。

        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列入西南诸河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的景谷县曼转河流域落实了管护责任,积极实施各项人工辅助措施,制定出台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丁程实施管理办法》,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210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05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635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5411万立方米,新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2309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7.25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05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1.12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12.45亿立方米,新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6178.5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415万立方米。

        第四部分 开发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05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274个,其中部级20个,省级82个,州(市)级183个,县级989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防治资金182.03亿元,防治面积71764.1公顷,拦挡弃土弃渣41461.81万立方米。

        2005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82个,其中:电力39个,公路18个,矿山8个,水利7个,煤炭4个,化工3个,其它3个。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28个,其中水利21个,公路6个,水电1个。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5年全省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227个,其中报水利部验收4个、省级28个、州市级10个、县级185个,通过监测及技术评估综合评价:扰动土地治理率9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度90%,水土流失控制比1.5,拦渣率95%以上,林草覆盖率达25%,植被恢复系数95%以上。

        全省收缴水土保持“两费”2829.1万元。实施返还治理工程12个,投入资金101.7万元,治理面积575.2公顷。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2080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225起。

        第五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监测

         

        金沙江流域水富县新滩崩槽沟预警点2005年7月18日至20日连续降雨,20日下午,监测地段局部出现7处严重滑动情况,并产生裂缝和砃塌,形成近5万立方米的松散堆积体,极有可能产生滑坡并引发泥石流,直接威胁到新滩镇50户、180人、168间房屋(其中有村卫生所、村信用社)的生命财产安全。监测站及时将监测情况向昭通二级站汇报并上报了宜宾—级站。一、二级站人员迅速赶赴现场针对险情实施了应急处理措施,确保了当地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2005年全省大中型在建开发建设项目普查情况统计,普查到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343个,安排了水土保持监测的项目有58个,占22.2%。大型建设项目金沙江金安桥、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思小、昭待、水麻离速公路,曲靖电厂、滇东煤电工程,沾昆铁路等—批开发建设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为监督管理机构提供了依据,为建设单位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服务。

        4、JICA项目小江流域水土流失监测情况

        云南省水利厅通过省、国家科技部门向日本政府申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小江流域综合土砂灾害治理及自然环境修复规划调查》项目,千2003年4月列入中日JICA渠道政府间技术合作计划,项目主要内容为编制小江流域土砂灾害对策及生态修复规划,实施期2003年-2005年。2005年底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小江流域综合土砂灾害治理及自然环境修复规划调查最终报告书》。

        小江是世界有名的泥石流天然博物馆,位于云南省东北部,系金沙江一级支流,流域面积3058平方公里,流域内人口40万人。通过利用山谷次数区分、小流域主沟纵坡比降、崩塌地推移、河床变动情况、地被状况、实地调查结果等流域特性方面的数据,计算出小江全流域每年产生的土砂量为4200万吨,其中2300万吨在河道内堆积,1900万吨流入金沙江。

        5、水土保持研究监测点

        西南林学院在元谋县进行了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关键技术研究,在人为干扰较强烈的山区创建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微区域集水系统关键技术体系。微区域集水系统是中尺度的集水系统,包括集水区、菩水区和水分利用区三个不同的目的区,不仅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和解决山区的水分亏缺问题,而且通过促进山区农林业经济的发展推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一套微区域集水系统材料成本1300元(不包括用工和施工单位利润),可供给1.5亩旱地旱季的保苗节水灌溉用水。

        2005年云南省遇到了50年不遇的大旱,元谋县更是干旱异常,大部分山地草木枯死,在该微区域集水系统研究试验区,经济林仍然保持着旺盛的生长势头。

        (1)该系统可使土壤水分环境得到大幅度改善,从而促进水分利用区经济林木的生长,土壤含水率每增加2%,生长量增加约15%。

        2004年微区域集水系统不同区域2m土层土壤含水率变化图

        (2)该系统具有强大的拦截和调节地表径流和减沙功能。通过2003年整个雨季的观测,在放牧荒山、自然荒草地和微区域集水系统三个地类情况下比较得出,径流系数分别为0.30、0.20、0.09,产沙量分别为456.18t/km2、83.68t/km2、56.321/km2。

        2004年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21-11-29 17:04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综述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万物之本。水土资源是万物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孕育了人类几千年的文明。然而,由于人类对她的索取过度、呵护不足,造成的水土流失日趋严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受到了挑战。引起了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目标,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着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把保持水土,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提到了重要的战略地位。

        我省地处祖国的江河源头和上游地区,是全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有水土流失面积14万多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7%,年土壤侵蚀量5.1亿吨,是全国年流失土壤50亿吨的十分之一。修建公路、铁路,开发能源,兴修水工程,开采矿产资源和坡耕地落后的生产方式等是造成云南水土流失的重要原因。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土地退化、库塘淤积、洪旱交错、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给人民的生命、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后果。水土流失,同样是我省的头号环境问题。搞好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是实践党中央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对于我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下游省份、国家的生态环境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2004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2004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紧紧围绕“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和“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4项任务,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的各项工作。

        预防监督方面,已经形成了人大监督、行业监督、舆论监督、技术监督、社团监督、群众监督“6大监督体系”,已经和正在呈现出以下“6个显着的特点”:①由抓水保方案的编报“一同时”向抓方案的实施、设施的验收“三同时”转变;②由抓水利行业自身的水保工作向抓交通、能源、化工、矿山多行业的水保工作转变;③由抓建设单位防治措施的落实向抓“两费”的征收转变;④由等靠上级支持撑腰向主动进行监督执法转变;⑤由本行业本部门单独执法向联合多部门综合执法转变;⑥由主观性、随意性执法向理性化、规范化转变。全省各级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879个(其中省部级审批113个),设计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38.97亿元,涉及公路、铁路、电力、煤炭、水利、化工等行业,拦挡弃渣70362.5万立方米,防治责任面积12.497万公顷。省水利厅组织了两个执法检查组,对部分公路、电力、矿山等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全省对233个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2004年9月,水利部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的领导表扬说:云南省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搞得轰轰烈烈”,“大踏步前进”,“在某些方面已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综合治理方面,2004年我省一是正在实施的“长治”“国债”“珠治”工程顺利开展,12个省级重点治理项目县圆满结束;二是楚雄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大示范区建设,围绕创建全国一流的目标,已基本建成3000平方公里的大示范区;三是世界银行贷款、日本JICA贷款等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有序的开展;四是“民营”水保呈上升趋势。2004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413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2413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

        生态修复方面,按照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个经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一套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有一个效益监测的科研课题和有一个浓厚的水土保持氛围的要求,昆明市西山区等7个市县,充分依靠自然修复的能力,辅之以人工治理和管护相结合的方式,加快了生态修复的进程,截至2004年底,共实施修复面积21.52万公顷。

        监测预报方面,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积极配合水利部水保监测中心实施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督促昭通、楚雄等8个列入国家级的监测分站,得到了当地编制委员会的批准,挂牌成立。国家为省总站及8个分站配发了包括监测车在内的464.54万元的监测设备全部到位。省总站着手进行了“5个数据库”的建设,部分已经建成,协调大专院校开展了对国家重点项目的监测工作。部分监测分站也与大专院校合作,开展了监测科研工作。

        2004年,加强了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过程的监管工作,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拟定了《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分类编制目录》、《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检查打分标准》,参与修改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

        水土保持,是一项基本国策,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项光辉事业!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进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繁荣,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把生态良好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足见保水保土,建设秀美家园,建设人类良好的生存环境,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氛围,已是历史的使然。回顾过去,我们尽心竭力,为全省的水土保持工作作出了有效的努力;展望未来,我们任重道远,还需社会各界对水保工作的支持、理解,共同为建设秀美家园做贡献。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全省水土流失状况

        根据云南省1999年第二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41334平方公里,均为水蚀,占土地面积的36.88%,其中轻度流失面积79982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6.59%,中度流失面积52659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37.26%,强度流失面积8111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74%,极强度流失面积408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0.29%,剧烈流失面积174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0.12%。全省年土壤侵蚀总量51350万吨,平均侵蚀模数1340吨/平方公里•年,年均侵蚀深1毫米。

         

        我省有六大流域。水土流失在六大流域的分布状况为: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42930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30.37%;珠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3361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16.53%;澜沧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5804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18.26%;红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33160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23.46%;怒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0941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7.74%;伊洛瓦底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5138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3.64%。长江、红河、珠江流域最为严重,伊洛瓦底江流域较轻。按地理位置和行政区域分,滇东北、滇中地区最严重,滇西北、滇西南较轻。

        2.重点城区水土流失状况

        (1)滇池流域土壤侵蚀现状遥感监测

        滇池是我国着名的高原淡水湖泊,处于长江、红河、珠江三大水系分水岭带,属长江流域金沙江水系,是全国13个重点保护水系之一,是省政府公告的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涉及我省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全部,官渡区、西山区等6个区县及玉溪市澄江县的部分面积,流域面积为2903.57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为292.6平方公里。1995年和2002年两次利用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以TM影象和SPOT影象融合后的影象为主要的信息源,结合野外调查、验证,进行了水土流失对比监测。流域内水土流失面积2002年比1995年减少了214.82平方公里,中度、强度流失面积增加,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2)澜沧江下游热带半湿润型季风气候地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效果监测

        项目区位于西双版纳州勘腊县中部,属澜沧江水系,为热带半湿润型季风气候地区。面积387.99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55.5平方公里,占40.07%,轻度流失面积为130.32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83.80%。

        从2002年开始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措施,同时开展了修复效果监测。在流域内采取C级GPS控制站、径流实验小区和测流堰等监测方式,到2004年底得到项目区生态修复后的年蓄水效益为28.93万立方米,年保土效益为1.37万吨。

        (3)金沙江北亚热带低纬高原季风气候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效果监测

        楚雄州姚安县位于滇中北部,金沙江下游,属长江流域,为北亚热带低纬高原冬干夏湿季风气候。2001年至2004年开展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修复区面积292平方公里。通过径流小区监测和抽样调查监测显示,项目区生态环境大大改善。林草覆盖度由修复前的41.05%提高到修复后的87.02%;土壤年侵蚀量由修复前的16.40万吨减少到修复后的4.59万吨;侵蚀模数由修复前的1240吨/年•平方公里,减少到修复后的332吨/年•平方公里。

        3.典型观测场(点)水土流失状况

        (1)小流域控制站径流、输沙观测成果

        (2)径流小区冲刷量观测成果小流域控制站观测结果表

        (3)典型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区效益统计分析成果

         

        4.典型水土流失灾害事件

        (1)德宏盈江县特大山洪泥石流

        2004年7月4日22:30分至5日20:30分,德宏州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普降暴雨,境内大盈江、南宛河、户撒河等大小河流水位暴涨,全州共有36个乡镇、2个农场发生不同程度山体滑坡、泥石流及洪涝灾害,导致农田、水利、交通、电力、民房等严重受损,造成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全州累计受灾人口达13万多人,成灾人口7万多人,因灾死亡7人,受伤2人,被掩埋等失踪35 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400多公顷,成灾面积3338公顷,损坏房屋5200多间,倒塌房屋2600多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444万元(不含电站损失),其中农业经济损失7284万元。

        盈江县是重灾区,19个乡镇累计受灾人口8万多人,成灾人口5万多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700公顷,绝收面积600余公顷,冲毁经济林果200公顷,家禽死亡1000多只,毁坏公路17条180余公里,冲毁桥梁涵洞500多座,受淹村寨60多个(最深水位达1.5米),房屋受损2800多间,倒塌200多间,10座电站受到威胁,7座被迫停止发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460万元。

        (2)曲靖市会泽县娜姑镇大型山体滑坡

        2004年5月,会泽娜姑镇发基卡村发生滑坡,滑坡体积35万立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省水土流失防治步伐不断加快,相继开展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国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和省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成效。2004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413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2413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1.46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6.89万公顷,经济果木林2.64万公顷,种草0.32万公顷,封育治理10.31万公顷,保土耕作2.51万公顷,兴建小型蓄水保土工程3.85万座(口、个),完成土石7123.70万方。

               截至2004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62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1.18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44.40万公顷,经济果木林45.57万公顷,种草5.87万公顷,封育治理101.31万公顷,实施保土耕作33.42万公顷。修建小型蓄水保土工程25.76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长江中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国家1989年实施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我省相继有30个县(市、区)列为重点治理县。十五年来共防治水土流失面积1.098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7.75万公顷,水土保持林34.55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3.02万公顷,种草1.88万公顷,封育治理39.98万公顷,保土耕作12.64万公顷。修建小型蓄水保土工程 6.90万座(口、个)。   2004年度开展重点防治的19个县(市、区)和8个生态修复县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291.79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083.67公顷,水土保持林1305.70公顷,经济果木林1084.60公顷,种草106.20公顷,封育治理22408.60公顷,保土耕作2190.07公顷。修建小型蓄水保土工程3200座(口、个)。

              (2)国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我省自1998年实施国债项目以来,全省16个州(市)的113个县(市、区)先后利用国债资金开展了水土保持重点治理。累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15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63万公顷,水土保持林8.03万公顷,经济果木林3.72万公顷,种草0.19万公顷,封育治理9.14万公顷,保土耕作3.44万公顷。兴修小型水保土工程1.28万座(口、个)。

        2004年度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59.29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977.67公顷,水土保持林10576.47公顷,经济果木林3937.4公顷,种草455.67公顷,封育治理14082.73公顷,保土耕作4899.20公顷。新建小型蓄水保土工程991座(口、个)。

        (3)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国家于2003年底启动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我省曲靖市、玉溪市的7个县(市)被列为试点县。到2004年底,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179.53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415.80公顷,水土保持林4813.93公顷,经济果木林1718公顷,种草187公顷,封育治理8799.06公顷,保土耕作1019.73公顷。修建小型蓄水保土工程2387座(口、个)。

        (4)省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

        为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有效带动长江、珠江流域以外的其他流域(即西南诸河流域)开展重点治理工作,1998年省政府决定分期分批对我省水土流失严重的县市进行重点治理,确定元江、文山等12个县市为首批省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县。五年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6.8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094公顷,水土保持林11493公顷,经济果木林6635公顷,种草554公顷,封育治理8685公顷,保土耕作5219公顷。兴修小型蓄水保土工程484座(口、个)。至2004年底,工程已全部竣工,建成一批高质量、高标准、好效益,具有较好示范作用的小流域。

        2004年度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4.0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22.27公顷,水土保持林1804.33公顷,经济果木林604.80公顷,种草13.60公顷,封育治理1817.93公顷,保土耕作802.27公顷。兴建小型蓄水保土工程51座(口、个)。

        3.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以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为主,辅之以必要的人工措施,是加快水土流失步伐,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有效途径。

        (1)试点工程年度实施情况

        2001年我省姚安县列入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2002年又有西山、宣威、大姚、新平、勤腊、香格里拉等6个县(市、区)列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截至2004年底,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1.52万公顷。

        (2)颁行封山禁牧政策情况

        西山等县(市、区)出台了封山禁牧政策,制定并颁布了相应的法规、制度。2004年度封禁38.80平方公里,累计封禁2190.8平方公里。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04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640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6168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1446万立方米,新修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可新增蓄水量58.60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04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1.05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12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3870万立方米,兴修小型蓄保土工程可新增蓄水量387.72万立方米。

        通过多年来水土保持工程的开展,特别是重点工程的实施,水土流失防治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正逐步显现,治理区植被覆盖率明显提高,土壤侵蚀量减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成完整的水土保持防御体系,同时还调整了不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建成了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粮、林、果基地,促进了小流域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长治”工程区取得了农业人均基本农田增加,人均粮食产量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和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坡耕地面积减少的“三增两减”的成效。

         

         

         

         

         

        第四部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04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879个,其中部级20个,省级93个,地(市)级82个,县级684个。设计投入防治资金38.97亿元,防治面积12.497万公顷,拦挡弃土弃渣70362.5万立方米。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33个,其中报水利部验收5个,省级17个,州市级3个,县市级208个。实施返还治理工程25个,投入资金428.7万元,治理面积985.4公顷。

         

        随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加之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率显着提高,2004年省水利厅申批方案93个,其中:电力40个,公路24个,水利20个,煤炭3个,化工2个,钢铁2个,水泥1个,有色冶金1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6.54亿元。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17个,其中水利15个,公路2个。

        2.开发建设顶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情况

        按照《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2004年全省验收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33个。通过技术评估或经验综合评价: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0%以上,扰动土地治理率90%以上,水土流失控制率达92%,拦渣率95%以上,林草覆盖率达35%,植被恢复系数95%以上。

        第五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全省水土保持监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完成

        列入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的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昭通、曲靖、楚雄、玉溪、保山、临沧、思茅、丽江8个监测分站,在2004年之前全部得到当地编委的批准,挂牌成立。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负责配置的包括监测车在内的监测设备全部到位,信息系统建设正在进行。省总站的5个数据库建设已初步完成。

        2.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监测稳步推进

        云南省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建设于1991年,现设有昭通二级站1个,预警点7个:昭阳区、巧家(2个)、彝良、绥江、永善和水富。十几年来,在长江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水土保持部门的指导下,昭通二级站及其所属预警点,注重人员培训、加强规范化建设、预警预报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开发建设顶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水土保持法》、水利部令第12号、第16号等有关规定,我省自2003年10月启动对开发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先后有大朝山水电站,昆石、嵩待、元磨、砚平高速公路等一批开发建设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验收监测,为项目验收提供了科学依据。

        (1)大朝山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

        受业主委托,昆明理工大学从2003年10月至2004年12月对大朝山水电站实施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测。监测中,严格依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采取了实地调查法及简易水土流失观测场法和简易坡面量测法等地面观测法,结合高精度的GPS定位,利用GIS技术对扰动面积进行了核实,共出监测报告5期,对业主整改提出了建议,为监督执法部门提供了依据。经水土保持监测主管部门初步认证: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6%,扰动土地治理率98%,水土流失控制率达95%,拦渣率95.6%,林草覆盖率61.9%,植被恢复系数96.7%。

        (2)昆石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测

        2004年6月,西南林学院承担了昆明-石林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监测工作。监测历时半年,主要采用全面的调查法与重点地段布设监测点的重点观测法相结合,对防治责任范围内的降雨、植被、弃土弃渣及拦挡设施的防护效果进行了重点监测。监测结果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5.67%,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1.5,拦渣率98%,植被恢复系数98%,林草覆盖率为29.35%。该项目已顺利通过由水利部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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