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和各省(区、市)统计局共同对2018—2019年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有关数据进行了修订,现将我省主要修订结果发布如下:
2018—2019年云南省季度地区生产总值修订结果
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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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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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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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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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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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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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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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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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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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3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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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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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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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4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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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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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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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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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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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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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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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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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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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3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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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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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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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4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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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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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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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规定和国际惯例,当地区生产总值年度数据发生变化时,需要对季度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
2.此次修订的是2018年前三个季度和2019年前三个季度的地区生产总值。我省(区、市)地区生产总值2018年全年修订数和2019年全年初步核算数已于2020年1月发布。
3.表中总量数据按现价核算,增长速度数据按不变价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