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召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研讨会,部署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厅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会议由法制支队支队长王元磊同志主持。市局法制、网安、治安、禁毒、交警支队、思茅机场分局,思茅公安分局法制、交警、网安等相关民警参加会议。
会议对《清单》具体内容开展了逐项讨论。大家一至认为“减免责清单”是对轻微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企业),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建立的“容错”机制,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加强对企业帮扶、鼓励企业经营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警种要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意义。要严格遵循依法、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坚持宽严相济,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确保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实施。二是压实工作职责,积极稳妥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各有关部门警种是推行落实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警种负责人是本部门警种相关工作直接责任人,要履行对下级业务部门警种的指导职责,将《清单》中所明确的事项一一落实。三是依法规范推进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各项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警种要严格贯彻落实《清单》,并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积极主动探索,根据本地、本部门警种权责清单涉及的行政执法事项和具体执法实际认真进行梳理,对符合要求的执法事项研究提出编制意见并依法规范进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