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双中心拟使用单一来源采购“云南省林草局通信线路采购项目(一采三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林草局通信线路采购项目(一采三年)。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为满足云南省林草局机关办公通信网络需要,采购中国电信2条互联网专线,具体包括:独享带宽的Internet接入,要求该电路独占上下行速率分别为标称带宽值的90%以上,平均丢包率不高于0.1%,使用IP数量每条专线为32个,服务期限12个月,接入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云南省林草局。
(三)采购预算:35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采购方式
目前省林草局机关在用的2条互联网专线均由云南电信出租,线路使用质量稳定。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6条“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相关规定,为避免因更换通信运营商对局机关办公产生不良影响,拟继续沿用上一年度采购方式,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谈判采购500M互联网专线2条。
(二)采购组织形式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年采购累计额度超过20万元的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须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应委托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项目采购工作。
(三)合同服务期限
通信线路是省林草局机关开展正常办公的必备工作条件,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相关规定及本项目实际情况,拟按照“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方式向省财政厅申办相关政府采购报批程序。
基于以上各方面的具体情况,云南省林草局通信线路采购项目(一采三年)需要直接满足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且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找到满足条件的产品,所以我单位使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完成此次项目的采购工作。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一)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二)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平路31号。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一)具体论证意见表:详见附件。
(二)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云南省林业双中心
单位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
联系电话:0871-65011479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单位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4楼
联系电话:0871-63956099
附件:云南省林草局通信线路采购项目(一采三年)单一来源论证报告及相关资料
云南省林业双中心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