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第五航权业务发展,拓展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航空大通道的建议》(第120500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工作专班机制的建议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自贸组办发〔2020〕1号)第137项“建设昆明国际航空枢纽和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在对外航权谈判中,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积极争取昆明航空枢纽建设所需的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国际航权”作为改革试点任务,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办理。为积极推进该项试点任务,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商务厅、民航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局、云南机场集团建立了工作机制,制定了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第五航权申报工作,并通过省自贸办向国家上报《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政策诉求》,请中国民航局给予航权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2022年3月2日,云南省委书记王宁拜会中国民航局局长冯正霖,就推进云南民航高质量发展深入交换意见,冯正霖局长明确表示,“十四五”期间,中国民航局将在航权安排、国际航线、货运航班时刻等方面给予云南大力支持。
二、关于加大基地航空公司和大型物流集成商落地发展支持的建议
按照《云南省民航“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航空货运运力和货运航线网络建设。下步工作中:一是积极配合省投资促进局与新加坡普洛斯、联邦快递、卢森堡货运等国内外知名货运航空公司对接,吸引这些知名公司在昆明开辟全货运航线和设立运营基地。二是充分发挥昆明的区位优势,依托自贸区政策红利,打造南亚东南亚航空物流集散中心、跨境物流中心和生鲜产品转运中心;充分利用综保区利好政策,加快发展保税物流,依托南博会、旅交会、农博会等特色会展品牌,发展专业会展物流。三是充分利用自贸区政策优势,鼓励外商投资设立航空货运代理企业,加快推动航空货运代理企业集聚发展,强化与快递、电商、大型商贸企业(集团)的合作力度,不断拓展航空货运上下游市场。四是完善航空货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购置和配备货运发展相关硬件设施设备,保障货邮安全、高效操作。五是加强机场货运区与综合保税区的互联互通,优化业务流程,促进港区高效联动,服务国际货运快速发展。
三、关于配合好航权申报工作的建议
客运航空公司主要采用代码共享、联盟、联营等合作方式运送旅客至第三国,不使用第五航权也能实现一票就能将旅客运送至第三国的需求。同时,第五航权申请难度大、风险高,经与云南省基地航空公司沟通衔接,客运航空公司普遍无意愿申请第五航权。我国第五航权主要用于开通全货机航线,实际工作中以国际货运为切入点,争取中国民航局在对外航权谈判中支持昆明机场利用第五航权。经积极协调,圆通货运航空公司利用已开通的昆明至德里、孟买、卡拉奇等国际货运航线,使用第五航权开通经昆明至第三国的货运航线,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圆通货运航空公司向中国民航局争取批复。经积极汇报衔接,中国民航局于2022年3月1日批复同意圆通货运航空公司开通昆明—卡拉奇—迪拜(在卡拉奇和迪拜段享有第五航权)、昆明—德里—迪拜(在德里至迪拜段享有第五航权)、昆明—孟买—迪拜(在孟买至迪拜段享有第五航权)、昆明—卡拉奇—利雅得(在卡拉奇至利雅得段享有第五航权)、昆明—德里—利雅得(在德里至利雅得段享有第五航权)、昆明—孟买—利雅得(在孟买至利雅得段享有第五航权)、昆明—金奈—科伦坡(在金奈至科伦坡段享有第五航权)航线。下步工作中,将积极配合圆通货运航空公司尽快开通以上航线。
四、关于做好规划衔接的建议
2021年1月,省交通运输厅根据交通强国云南试点任务要求,以昆明长水综合交通枢纽为载体启动了昆明长水综合交通枢纽(GTC)项目,整合渝昆高铁、轨道交通6号线三期、9号线、嵩明线、机场高速等项目,以昆明长水综合交通枢纽为载体,开展交通换乘中心(GTC)一体化设计,探索人车分流、动静分离,推动不同交通方式无缝衔接。有序组织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机场工程、高铁工程、轨道工程、公路工程协同建设。探索开展多层立体融合下交通、市政和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技术标准研究。构建昆明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决策、协调、执行协同机制,保障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规划设计和协同建设高效推进。目前,该项目已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待审批后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五、关于制定第五航权补贴政策的建议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综合交通建设5年大会战(2016—2020年)的意见》,2016—2020年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亿元用于国际和地区航线培育补贴,并出台了《云南省国际和地区航线培育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在省级航线补贴资金的支持下,先后开通了昆明至德里、达卡、孟买、马德拉斯、加德满都、河内、班加罗尔、迪拜、卡拉奇、拉合尔、曼谷等国际全货机航线。“十四五”时期继续执行航线培育支持政策,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与省财政厅于2022年3月11日印发《云南省省级航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步工作中,积极落实好省级航线补贴政策,省级和昆明市对新开、加密、恢复、客改货国际航线给予政策扶持,支持昆明机场新开包括第五航权的国际货运航线。
六、关于航空公司争取申请第五航权的建议
航权的申报主体是拟执飞的航空公司,省级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是配合航空公司向中国民航局积极汇报争取,而全省基地航空公司多而不强、缺乏市场竞争优势,机队规模最大的东航云南公司在国际航线开辟、航权争取方面决策权在东航总部,在国际航线开辟方面没有自主权。下步工作中,将加大与基地航空公司沟通协调力度,在深入分析市场需求和航线经营风险后,航空公司提出有意向开通第五航权的航线后,将配合航空公司向总部汇报衔接,并向中国民航局积极争取航权支持,并按照《云南省省级航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七、关于云南机场集团配合申请第五航权的建议
云南机场集团将S1卫星厅作为保障国际客运航班的专用区域独立使用,进一步优化了昆明机场疫情防控分区管理,提升了国际入境客运航班的运转效率和闭环管理,有效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下一步,云南机场集团将紧盯入境航班保障,强化国际航班闭环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好境外“人防”、“物防”两道防线,确保“人物”同防到位,不断提高机场的闭环接纳和疫情防控能力。同时,积极配合航空公司协调时刻、协调边检政策,不断提高对机组的保障能力,为获取中国民航局航权支持奠定基础。
衷心感谢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民航处张宝铜 0871—65309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