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于2021年1月11日印发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实施方案》(云交规〔20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2021年8月25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1年9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1526号),明确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和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实施工作。为贯彻落实好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我省公路养护市场的实际,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把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以及近年来云南养护市场准入实践中能够反复适用的规则制度固定下来,通过《实施方案》的实施开展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告知承诺制的试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资质申请、使用以及监管,切实维护公路养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水平。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22 号)
三、制定程序
2021年10月,省交通运输厅启动文件制定工作。2021年12月,分别征求了16个州(市)交通运输局、4家厅属有关单位、4个厅相关处室和云南公路学会行业协会意见,并于12月1日至30日,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月28日,厅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2021年12月30日,《实施方案》通过了厅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
2022年1月5日,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第1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1月11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实施方案》。
四、内容解读
《实施方案》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
(一)正文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正文包含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职责分工、申请与许可、承诺公示、核查六个部分。
1.适用范围:注册地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拟申请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的企业。
2.工作原则:遵循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信息共享、便捷高效的原则。
申请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3.职责分工: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告知承诺的许可和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组织资质条件审查、许可审批,组织开展资质条件核查、检查和从业行为监督管理工作。
各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申报企业告知承诺条件核查和取得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条件的监督检查。
4.申请与许可程序:明确了提交申请的企业范围、提交资料种类、承诺形式及范围、审查标准及许可决定。
5.承诺公示:明确了省交通运输厅许可决定后及时在官网上向社会公布获得许可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名单及承诺事项,并实时更新相关信息。
6.核查:明确了核查的主体及方式。
7.其他事项:明确了对注册地在我省自由贸易区,但不选择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许可的办理方式及条件;明确承诺制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二)附件主要内容
附件包含2个文书: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云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请表。
五、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2年1月11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2月11日,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负责解释。《实施方案》将根据上位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贯彻实施情况适时予以调整和修订。
相关政策: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