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厅直属各单位,各文旅协会: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和旅游标准体系建设”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编制了《云南省文化和旅游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2025年)》(以下简称《指南》),现予公开发布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指南》的重要意义。《指南》首次对文化和旅游类标准体系进行了融合,明确了我省一段时期内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发展方向,填补了旅游文化业标准体系建设空白。《指南》的发布,对于加快构建与省情相结合、与文旅融合相匹配的特色文旅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我省文旅行业管理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推动全省文化旅游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指南》的宣传贯彻落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协调统筹,强化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进一步凝聚力量、形成合力,推动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切实加强《指南》宣传贯彻。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指南》宣传培训、标准解读、贯标指导等工作,加强科学引导,提高全行业标准化意识。要用好用活新媒体工具,提高宣传效率,持续增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广大文旅企业和从业人员标准化工作意识,让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成为全行业共同行动,努力营造主管部门依规依标监管、省旅标委依标指导、行业协会依标贯标、文旅企业依标运行、从业人员依标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标准制修订。《指南》初步提出了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文旅标准制修订计划,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各文旅协会要紧密结合实际,主动适应当前文旅融合发展及消费需求变化、市场结构转变等趋势,切实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标准供给能力,以标准化工作努力提升我省文旅行业管理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各文旅协会贯彻落实情况请于每年的11月30日前报省文化和旅游厅智慧旅游处(科技教育处)。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